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580,000股,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为370,579,9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经了解,孙洁晓先生为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与上海仰文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2021)沪01执1130号《执行通知书》,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孙洁晓先生名下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本次股份冻结涉及的人民法院案件债权额为101,712,147.57元,执行费169,112.1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执行人 | 冻结原因 |
孙洁晓 | 是 | 156,625,000 | 42.96% | 13.88% | 2021-07-08 | 2024-07-07 | 株式会社日本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 股权转让 |
显示器 | 民法院 | 纠纷 | ||||||
合计 | 156,625,000 | 42.96% | 13.88%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执行人 |
孙洁晓 | 364,560,000 | 32.32% | 26,535,005 | 7.28% | 2.35%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4,000,000 | 1.10% | 0.35%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18,000,000 | 4.94% | 1.60%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156,625,000 | 42.96% | 13.88%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159,399,995 | 43.72% | 14.13%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袁静 | 37,020,000 | 3.28% | 6,019,997 | 16.26% | 0.53%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合计 | 401,580,000 | 35.60% | 370,579,997 | - | 32.85% | _ |
(注:本公告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3、本次司法冻结涉及质押股份被标记的情况
本次司法冻结涉及质押股份在中登结算公司系统被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质权人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质押公告索引 |
孙洁晓 | 10,000,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8-062) |
16,800,00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7-030)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2) | |
32,500,0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天鼎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9-052) | |
35,150,0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9-058) |
8,350,0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9-061) | |||
20,000,0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9-111) | |||
22,479,997 |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7-11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7) | |
1,645,0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8-05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7) | |||
2,700,0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9-081)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7) | |||
7,000,0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9-111) | |||
合计 | 156,625,000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370,579,9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2.28%,占公司总股本的32.85%,司法冻结涉及质押股份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为309,244,989股。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其中26,535,005股系因孙洁晓先生与微弘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其中4,000,000股系因孙洁晓先生与黄红伍先生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3)其中18,000,000股系因孙洁晓先生为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与上海仰文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提供担保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4)其中156,625,000股为本次新增冻结,系因孙洁晓先生为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与上海仰文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提供担保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5)其中159,399,995股系因孙洁晓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纠纷案件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6)其中6,019,997股系因袁静女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纠纷案件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冻结,并将于2021年7月17日10时至2021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5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冻结事项尚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孙洁晓先生目前正积极与相关法院进行沟通,核实相关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尽力降低或避免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积极督促孙洁晓先生妥善解决冻结事宜,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