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通源石油股票代码:300164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国桉住所:西安市新城区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蒋芙蓉住所:西安市新城区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1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源石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国桉、蒋芙蓉 |
通源石油、公司 | 指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 | 指 | 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次变动 | 指 | 张国桉、蒋芙蓉减持通源石油股票之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张国桉
姓名 | 张国桉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610403************ |
住所 | 西安市新城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蒋芙蓉
姓名 | 蒋芙蓉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610104************ |
住所 | 西安市新城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的一致关系
截至目前,张国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2,696,636股,占公司总股本14.16%;陕西民营发展基金持有公司股票34,127,777股,占公司总股本6.64%。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将其持有公司全部股票的投票权委托至张国桉,张国桉先生与陕西民营发展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张国桉先生合计拥有投票权的股票数量为106,824,413股,占公司总股本20.80%。张国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有效的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防范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不稳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自身的股票质押率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或减少其在通源石油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张国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7,61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17.06%;张国桉先生配偶蒋芙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493,511股,占公司总股本0.49%;张国桉先生通过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264,504股,占公司总股本1.61%。张国桉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陕西民营发展基金持有公司股票34,127,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变动前后,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股份种类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种类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张国桉 | 普通A股 | 87,615,217 | 17.06 | 普通A股 | 72,696,636 | 14.16 |
蒋芙蓉 | 普通A股 | 2,493,511 | 0.49 | 普通A股 | 0 | 0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 | 普通A股 | 8,264,504 | 1.61 | 普通A股 | 0 | 0 |
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A股 | 34,127,777 | 6.64 | 普通A股 | 34,127,777 | 6.64 |
合计 | 132,501,009 | 25.80 | - | 106,824,413 | 20.80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通源石油股份25,676,596股,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国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5.80%减少至20.80%。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日期 | 股价 | 交易股数 | 变动比例 |
张国桉 | 大宗交易 | 2020/7/20 | 4.05 | 1,220,000 | 0.24% |
大宗交易 | 2020/7/21 | 4.10 | 1,412,140 | 0.27% | |
大宗交易 | 2020/7/22 | 4.15 | 1,084,685 | 0.21% | |
大宗交易 | 2020/7/23 | 3.90 | 857,958 | 0.17% | |
大宗交易 | 2020/7/24 | 3.81 | 694,498 | 0.14% | |
大宗交易 | 2020/9/24 | 4.30 | 970,000 | 0.19% | |
大宗交易 | 2020/9/25 | 4.25 | 740,000 | 0.14% | |
大宗交易 | 2020/9/28 | 4.15 | 580,000 | 0.11% | |
大宗交易 | 2021/3/16 | 3.70 | 1,540,000 | 0.30% | |
大宗交易 | 2021/3/17 | 3.70 | 1,160,000 | 0.23% | |
大宗交易 | 2021/3/18 | 3.70 | 910,000 | 0.18% |
大宗交易 | 2021/3/19 | 3.55 | 730,000 | 0.14% | |
大宗交易 | 2021/7/15 | 4.20 | 1,840,000 | 0.36% | |
大宗交易 | 2021/7/16 | 4.20 | 1,179,300 | 0.23% | |
蒋芙蓉 | 大宗交易 | 2020/6/24 | 3.80 | 2,493,511 | 0.49%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 | 大宗交易 | 2020/6/23 | 3.86 | 2,490,000 | 0.48% |
大宗交易 | 2020/6/24 | 3.80 | 2,500,000 | 0.49% | |
大宗交易 | 2021/3/11 | 3.73 | 3,274,504 | 0.64%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2,696,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1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52,8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72.7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国桉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不在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股份种类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 |
张国桉 | 董事长 | 普通A股 | 72,696,636 | 14.16 | 否 |
潘伟 | 董事 | 普通A股 | 0 | 0 | 否 |
任延忠 | 董事、总裁 | 普通A股 | 4,126,178 | 0.80 | 否 |
张志坚 |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主管财务副总裁 | 普通A股 | 3,860,958 | 0.75 | 否 |
梅慎实 | 独立董事 | 普通A股 | 0 | 0 | 否 |
赵丽红 | 独立董事 | 普通A股 | 0 | 0 | 否 |
张园 | 监事会主席 | 普通A股 | 0 | 0 | 否 |
栗文 | 监事 | 普通A股 | 1,900 | 0.0004 | 否 |
刘赫 | 监事 | 普通A股 | 0 | 0 | 否 |
姚志中 | 常务副总裁 | 普通A股 | 200,000 | 0.04 | 否 |
张西军 | 主管财务工作副总裁 | 普通A股 | 0 | 0 | 否 |
张百双 | 副总裁 | 普通A股 | 457,706 | 0.09 | 否 |
刘亚东 | 副总裁 | 普通A股 | 0 | 0 | 否 |
舒丹 | 副总裁 | 普通A股 | 0 | 0 | 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通源石油股份106,824,413股,持股比例变为20.80%,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国桉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买卖通源石油股票的行为。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类型 | 交易日期 | 股价 | 交易股数 | 变动比例 |
张国桉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3/16 | 3.70 | 1,540,000 | 0.30%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3/17 | 3.70 | 1,160,000 | 0.23% |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3/18 | 3.70 | 910,000 | 0.18% |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3/19 | 3.55 | 730,000 | 0.14% |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7/15 | 4.20 | 1,840,000 | 0.36% |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7/16 | 4.20 | 1,179,300 | 0.23% |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3/11 | 3.73 | 3,274,504 | 0.64%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资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国桉
签字:
日期:2021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蒋芙蓉
签字:
日期:2021年7月16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西安市 |
股票简称 | 通源石油 | 股票代码 | 300164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 张国桉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 蒋芙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西安市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西安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1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2为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张国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87,615,217股 持股比例: 17.06% 蒋芙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2,493,511股 持股比例: 0.49%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张国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72,696,636股 持股比例: 14.16% 蒋芙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2未在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国桉
签字:
日期:2021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蒋芙蓉
签字:
日期: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