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钢缆”)、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近期以现金形式收到增值税退税合计11,079,920.64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提供补助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补助金额(元) | 退税期间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会计科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恒星钢缆 | 国家税务总局巩义市税务局 | 残疾人 就业增 值税退 税补贴 | 5,137,600.00 | 2021年1月-5月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2 | 恒星金属 | 5,942,320.64 |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2、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11,079,920.64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