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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7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止2021年7月16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0年9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8);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039、2020-041、

2021-001、2021-004、2021-008);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12、2021-025);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33、2021-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截至2021年7月16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6,500,0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034%,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5,010,529.99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实际实施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1、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阮加春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00,000股。截止到2021年2月10日,阮加春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阮加春先生共减持7,499,936股。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国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35%。截止到

2021年3月10日,赵国生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共减持50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

3、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股东张云达生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59,9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64%。截至到2021年7月16日,张云达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用途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26,500,095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91,746,36316.6664%218,246,45818.969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58,753,63783.3336%932,253,54281.0303%
三、总股本1,150,500,000100.0000%1,150,500,000100.0000%

七、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相关规定。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9月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0,387,0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10,096,75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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