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7月5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年,授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贷款用于经营周转。本次授信公司将根据银行的要求并在遵守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拟用公司部分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宜勤先生及其配偶操旻女士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实施方式以银行实际审批要求为准。关联董事廖宜勤先生、廖宜强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廖宜勤先生、廖宜强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向江西银行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映山红助力贷”贷款,期限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用途为支付设计服务费。本次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宜勤先生及其配偶操旻女士、廖宜强先生及其配偶刘园园女士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贷款和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向江西银行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映山红助力贷”贷款,期限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用途为支付设计服务费。
本次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宜勤先生及其配偶操旻女士、廖宜强先生及其配偶刘园园女士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贷款和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关联董事廖宜勤先生、廖宜强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联董事廖宜勤先生、廖宜强先生回避表决。《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