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59号)(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回复材料。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认真落实。因落实审核问询问题所需核查事项较多,相关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保证《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1年8月2日前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