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增设副董事长、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增设副董事长、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资(2021)0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股本由9,000万股变更为12,000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637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将《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于202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