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39,250,85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9.7432% |
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于芝涛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程开训、贾少谦、代慧忠、刘鑫、高素
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彩霞、孙佳慧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36,787,495 | 99.6146 | 2,463,362 | 0.3854 | 0 | 0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36,447,495 | 99.5614 | 2,803,362 | 0.4386 | 0 | 0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36,790,295 | 99.6150 | 2,460,562 | 0.3850 | 0 | 0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7,988,293 | 91.9105 | 2,463,362 | 8.0895 | 0 | 0 |
2 | 《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7,648,293 | 90.7940 | 2,803,362 | 9.2060 | 0 | 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7,991,093 | 91.9197 | 2,460,562 | 8.0803 | 0 | 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恩颖、王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