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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之高”、“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美之高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5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1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8,566,700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13,913,044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8.7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043,482.8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567,429.0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476,053.7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56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按募投项目在中国银行深圳文锦渡支行(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辖属)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会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根据《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原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145,613,800.00145,613,800.0060,476,053.7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280,000.0040,280,000.0030,000,000.00
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53,277,000.0053,277,000.0020,000,000.00
合计239,170,800.00239,170,800.00110,476,053.76

如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因超额配售增加的募集资金金额将全额投入上述“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美之高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进行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审议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文雨叶柏川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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