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15日实施完毕。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7月14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行的伊力转债持续转股导致股本变动。公司以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5元(含税),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总股本数量为基数,调整了现金分红总额,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的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下发的2021年7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全体股东名册,公司总股本为471,937,411股,调整后共派发现金红利191,134,651.46元,其中委托中登公司发放现金红利111,198,754.93元(含税费)。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