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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540.83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补贴项目名称补贴金额发放单位/文件依据与资产/收益相关
地方政府补贴2,371.38根据公司子公司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和铜陵市义安区东联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书等文件发放与收益相关
储备肉补贴121.17根据与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订的储备肉协议发放与收益相关
其他48.28根据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放与收益相关
合计2,540.83--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共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2,540.83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8%,预计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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