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4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即将离职,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