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大华核字[2021]009822 |
关于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录 | 页次 | ||
一、 | 专项审计报告 | 1-2 | |
二、 |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 | 1-4 | |
第1页
专项审计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9822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股份)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已由天虹股份管理层按照规定编制以满足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编制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确认、计量和披露,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
大华核字[2021]009822
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变更该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虹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虹股份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天虹股份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要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第2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龙娇 | |
中国·北京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王冬 | ||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租赁负债,根据每项租赁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计量使用权资产,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6、新旧租赁准则衔接方法的规定
承租人应当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并一致应用于其作为承租人的所有租赁: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二)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
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采用该方法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衔接处理: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1)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下简称“第1种衔接处理方法”;
(2)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以下简称“第2种衔接处理方法”。
7、公司前期会计政策变更中关于新租赁准则衔接处理方法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在新旧准则衔接处理方法上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选择第2种衔接处理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8、本次变更新租赁准则衔接处理方法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有效益扩张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准确的反
映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增强同行业数据的可比性,公司拟变更新租赁准则衔接处理方法,采用第1种衔接处理方法,即选择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变更新租赁准则衔接处理方法后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8,559,555.57 | -79,809,103.27 | 8,750,452.30 |
预付账款 | 64,557,664.16 | -13,992,665.72 | 50,564,998.44 |
使用权资产 | 13,211,582,212.09 | 13,211,582,212.0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256,789.77 | 596,230,166.75 | 627,486,956.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5,655,867.99 | -93,442,945.99 | 82,212,922.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83,234.97 | 1,113,711,033.97 | 1,121,494,268.94 |
租赁负债 | 14,870,878,252.66 | 14,870,878,252.66 | |
盈余公积 | 591,732,120.72 | -76,928,193.00 | 514,803,927.72 |
未分配利润 | 3,592,733,708.11 | -2,287,093,429.77 | 1,305,640,278.34 |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