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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索引页码报告-附注1-2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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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1NJAA20134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要求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中的基础上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此页系XYZH/2021NJAA20134号《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玉虎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文龙

中国北京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570号文《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1,7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3.37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合计309,029,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33,018,867.91元(不含增值税)元后的余额276,010,132.09元,已于2021年1月19日存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394000693013000120993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7,477,283.03元。上述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NJAA2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总量及募投项目

根据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91,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拟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143,300,000.00143,300,000.002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73,660,000.0073,660,000.003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200,000.0023,200,000.00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7,317,283.0317,317,283.03

合计257,477,283.03257,477,283.03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资金需求额,募集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三、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1,551,716.97元(不含税),其中以募投资金支付金额为47,314,079.54元,以自筹资金支付数为4,237,637.43元,置换金额为4,237,637.43元。

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费用总数自筹资金支付金额置换金额保荐承销费33,018,867.910.00审计验资费8,680,000.003,207,547.173,207,547.17律师相关费5,000,000.00849,056.61849,056.61信息披露费4,452,830.200.00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400,018.86181,033.65181,033.65

合计51,551,716.974,237,637.434,237,637.43

四、其他

本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2021年7月14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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