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不含按公司联营单位雷士国际第二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口 扭亏为盈 口同向上升 口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3,000万元–18,000万元 | 亏损:18,274.04万元 |
比上年同期减亏:28.86% -1.50%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0737元/股-0.1020元/股 | 亏损:-0.1036元/股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的小家电业务以出口为主,2021年上半年销售额同比略有小幅增长,但由于人民币升值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人工成本攀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2、公司LED相关业务关停后,尚未处理的相关资产仍需计提折旧及支付必要的维护费用致使公司亏损加大。
3、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不含按公司联营单位雷士国际第二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2021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2条第(三)项至第(五)项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最终依据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