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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控股股东(盖章):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龚 俊
实际控制人(签字):
龚 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