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霍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于2021年6月2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予以注册。《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1,06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0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2、本次发行价格为48.52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21年7月16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霍普股份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3.94倍(截至2021年7月13日(T-3日))。本次发行价格48.5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9.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

2021年7月13日(T-3日))。

3、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2021年7月16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1年7月16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7月16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7月20日(T+2日)公告的《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21年7月20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0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不安排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价格48.52元/股
发行对象2021年7月1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7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T日(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7月16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
发行人联系电话021-5878313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21-61118537、021-61118563

发行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