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唯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同一或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