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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一号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剑波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先导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体系建设项目、锂电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新动力”)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先导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先导”)。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增加泰坦新动力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募投项目原实施主体增加实施主体后
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珠海先导泰坦新动力、珠海先导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5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坦新动力作为实施主体,有利于该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募投项目“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合计1,346,889股并将回购价格由13.01元/股调整为7.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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