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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赵康僆先生及孙庆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先导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体系建设项目、锂电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新动力”)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先导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先导”)。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增加泰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4坦新动力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募投项目原实施主体增加实施主体后
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珠海先导泰坦新动力、珠海先导

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公司顺利开展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募投项目“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7,32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3.01元/股调整为7.94元/股。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张琦玮、陆彬等1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91,39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其余1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5,49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及原激励对象张琦玮、陆彬等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46,88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人员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563,572,856股变更为1,562,225,967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63,572,856元变更为1,562,225,967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股票后,注册资本由907,322,521元变更为1,562,225,967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相应调整。

与会董事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已就该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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