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运营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优秀的长短期偿债能力,风险可控。本次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充分利用供应商授信机制,延长子公司采购付款周期,满足深圳爱捷云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采购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黄斯颖、陆家星、冯锦锋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