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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互动: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关于 公司 部分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络互动”)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何志涛先生通知,其于近日收到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就其个人与深圳远致富海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在前期商业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作出的《裁决书》((2019)深国仲裁4905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相关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何志涛先生的通知,因其个人与远致富海的商业合同纠纷,远致富海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总金额15,615.99 万元,并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何志涛所持有的联络互动51,235.60万股股票,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深圳国际仲裁院于近期裁决,何志涛应向申请人远致富海支付本金、利息及收益等共计人民币9,495.04万元。现本次收到《裁决书》的判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被申请人(何志涛)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远致富海)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1,615.07万元;

(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委托投资贷款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757.17万元;就被申请人不能清偿部分,深圳市爱联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三分之一的补充清偿责任;

(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4.50万元;

(四)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保全担保费人民币7.80万元;

(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09.96万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9.96万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100万元。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00万元。

(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何志涛持股 512,355,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何志涛先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仲裁裁决,后续仲裁申请人可能申请执行此次冻结的何志涛先生的相关财产,但此次仲裁裁决的金额相对其冻结股份的市值金额较小,综合考虑到目前何志涛先生的资产规模和股票价值,预计不会产生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何志涛先生目前已在安排积极处置部分个人其他资产,争取先行使用个人资产处置归还上述借款。

4.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何志涛先生积极与远致富海商讨债务处置方案,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裁决书》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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