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2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1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2.98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年7月19日。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宜。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8日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3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3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2019年6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并于2019年6月21日上市。6.2019年6月21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7.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38.29元调整为每股37.99元。
8.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0人,解除限售数量为41.83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98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限售期届满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为第二个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30%。公司已于2019年6月19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1 |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3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净利润增长数值以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拓斯达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218 号),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为 496,842,535.67元,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股份支付费用10,143,600.00元),比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155,820,537.95元增长225.37%,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4 |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和D五个档次,对应的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100%、100%、100%、0%、0%;当期全部或部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 1、6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8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17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02.98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 2.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为102.98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3.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7月19日;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31人;5.本次解除限售股权激励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 名 | 职 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 待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张朋 | 董事 | 28.8 | 8.64 | 30 | 0 | 14.4 |
周永冲 | 财务总监 | 28.8 | 8.64 | 30 | 0 | 14.4 |
尹建桥 | 董事 | 54.72 | 16.416 | 30 | 0 | 27.36 |
徐必业 | 副总裁 | 23.04 | 6.912 | 30 | 0 | 11.52 |
兰海涛 | 董事 | 17.28 | 5.184 | 30 | 0 | 8.64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 26人) | 190.656 | 57.1968 | 30 | 0 | 95.328 | |
合计(共31人) | 343.296 | 102.9888 | 30 | 0 | 171.648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48,973,839.00 | 34.98 | -1,029,888.00 | 147,943,951.00 | 34.74 |
高管锁定股 | 146,227,471.00 | 34.34 | 0 | 146,227,471.00 | 34.34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746,368.00 | 0.64 | -1,029,888.00 | 1,716,480.00 | 0.4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76,895,610.00 | 65.02 | 1,029,888.00 | 277,925,498.00 | 65.26 |
三、总股本 | 425,869,449.00 | 100 | 0 | 425,869,449.00 | 100 |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