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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定稿】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2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债券代码:112436 债券简称:16阳城01债券代码:112452 债券简称:16阳城02债券代码:112770 债券简称:18阳城01债券代码:114405 债券简称:18阳光0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债券

购回基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进行购回,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0.80万元。

2、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6日和2021年7月27日(仅限交易日)。

3、为确保本次购回的公平公正,本公司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系统接受债券持有人的购回申报,持有人以债券回售申报方式提交购回申请。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不高于购回资金总额时,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成交。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高于购回资金总额时,公司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债券持有人成交的申报量(如存在尾数不满一张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

计算);未成交的申报量,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4、本次公司购回的债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及时注销。

5、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8月11日。

6、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意以公司确定的价格售出的,应于债券购回的申报期限内通过债券回售系统进行申报,投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债券购回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回并继续持有相关债券,公司将依据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兑付本金和利息。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进行购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投资者,债券购回方式为现金购回,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0.80万元。具体本次债券购回的份额以本次债券购回申报期届满之时实际成交的债券份额为准。

一、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债券购回的目的及购回债券的名称

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以自有资金进行债券购回。具体购回债券如下: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阳城01,债券代码112436。

2、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阳城02,债券代码112452。

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阳城01,债券代码112770。

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阳光04,债券代码114405。

(二)拟购回资金总额

本次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0.80万元。依据相关规则,本次债券购回资金总金额按照比例予以分配,具体购回资金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债券余额占比购回资金总额
112436.SZ16阳城01126,000.0029.18%6,686.59
112452.SZ16阳城02128,737.8129.82%6,783.00
112770.SZ18阳城01110,000.0025.48%5,778.28
114405.SZ18阳光0467,000.0015.52%3,472.93
合计431,737.81100.00%22,720.80

2、16阳城02

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105.3770元/张(含息含税),具体定价机制:按照本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到期收益率6.95%计算的本期债券净价99.8537元/张,与自2020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11日产生的利息5.5233元/张之和。

3、18阳城01

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105.0597元/张(含息含税),具体定价机制:按照本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到期收益率6.95%计算的本期债券净价99.8241元/张,与自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8月11日产生的利息5.2356元/张之和。

4、18阳光04

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103.6697元/张(含息含税),具体定价机制:按照本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到期收益率7.50%计算的本期债券净价99.4429元/张,与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8月11日产生的利息4.2268元/张之和。

(五)公司债券持有人申报方式、债券购回的申报期限及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

为确保本次购回的公平公正,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系统接受债券持有人的购回申报,持有人以债券回售申报方式提交购回申请。

公司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意以公司确定的价格售出的,应于债券购回的申报期限内通过债券回售系统进行申报,债券购回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回并继续持有相关债券。

2、申报期限

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6日和2021年7月27日(仅限交易日)。

3、申报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购回申报期限内进行申报,当日可以撤单,申报当日收市后相应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4、购回资金到账日

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8月11日。

5、支付方式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申报购回的债券持有人进行登记,并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购回部分支付购回资金,该购回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购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在该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

6、超额申报等比例分配方案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不高于购回资金总额时,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成交。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高于购回资金总额时,公司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债券持有人成交的申报量(如存在尾数不满一张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未成交的申报量,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六)债券购回后债券处置安排

本次公司购回的债券将按交易所规定予以及时注销。

(七)购回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购回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发行人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的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的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造成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形。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购回公司债券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分析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02.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2.12亿元,流动资产为3,073.31亿元,若购回资金总额人民币22,720.8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购回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06%,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73%,约占流动资产的0.07%。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购回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九)购回公司债券后处置,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购回的公司债券,将依法予以及时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等有关规定,就注销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公告义务。并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债券购回存在债券持有人登记出售债券份额未达到公司购回上限的风险。

(二)本次债券购回存在债券持有人登记出售债券份额超出公司购回上限,仅能按等比例进行购回的风险。

(三)本次债券购回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公司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意以公司确定的价格售出的,应于债券购回的申报期限内通过债券回售系统进行申报,投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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