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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2

8-1-3-1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

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一年七月

8-1-3-2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6月23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21]348号《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模生物”、“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已就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者外,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类别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宋体(不加粗)
招股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楷体(加粗)

8-1-3-3

目录

问题1:关于成本核算 ...... 4

问题2:关于收入确认 ...... 16

问题3:关于在建工程 ...... 21

问题4:关于研发人员 ...... 25

问题5:关于仅由PI或项目联系人签名的合同 ...... 48

问题6:其他问题 ...... 77

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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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关于成本核算根据申报材料,实验动物部汇总各业务部门各项目的全部自产基础品系小鼠需求,使用公共笼位统一安排生产,且小鼠仍然可以按照具体部门、项目予以划分。实验动物部按照独立笼位使用量和公共笼位使用量合计数进行成本分摊,公共笼位以自产基础品系小鼠每月领用数量作为分摊原则,包含暂估误差。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针对公共笼位,“小鼠仍然可以按照具体部门、项目予以划分”,实验动物部汇总各业务部门自产基础品系小鼠需求后统一安排生产,“无法在笼位层面加以切分”,“公共笼位成本不能直接对应到具体二级部门或者具体项目”,前后表述是否矛盾,如是,请规范相关表述;(2)公共笼位笼卡与独立笼位笼卡记录信息、管理方式与独立笼位卡是否存在区别,公共笼位难以类似独立笼位按笼位使用数量为分摊原则的原因及合理性;(3)笼位管理系统如何对笼卡信息进行管理,在笼卡手工填报信息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笼卡信息与系统信息对应,发行人的相关内控措施;(4)区分业务类别,实验动物部分摊的相关成本金额占发行人相关业务成本比例,公共笼位分摊的成本占比;(5)报告期各期,统一安排生产的小鼠周龄分布;(6)报告期各期,存在跨月领用小鼠的项目数量及成本占比;(7)按照上述暂估方法归集的成本与小鼠实际成本的差异情况;(8)独立笼位使用量计算过程中是否考虑使用天数,如否,请说明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执行天数、工作量、笼位使用情况的内控措施,对发行人成本核算的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问题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针对公共笼位,“小鼠仍然可以按照具体部门、项目予以划分”,实验动物部汇总各业务部门自产基础品系小鼠需求后统一安排生产,“无法在笼位层面加以切分”,“公共笼位成本不能直接对应到具体二级部门或者具体项目”,前后表述是否矛盾,如是,请规范相关表述

发行人实验动物部管理公司所有的笼位资源(含独立笼位和公共笼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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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于各二级部门的生产和研发项目,承担笼位管理及小鼠生命维持相关的所有成本。各业务部门根据在手项目编制执行计划,估算所需要的基础品系数量和供应时间,形成月度需求报送至实验动物部,实验动物部汇总各部门的月度需求,利用公共笼位进行基础品系小鼠的生产。具体生产过程中,实验动物部出于成本考虑,对于不同项目需求的相同品系、周龄、性别的自产基础品系小鼠予以批量统一生产。关于前述情况,发行人于申报材料中表述存在歧义,进行规范调整如下:

1、第二轮问询回复P106和P110中的表述“公司通过实验动物部于公共笼位统一生产自产基础品系小鼠,虽然小鼠仍然可以按照具体部门、项目予以划分,但实务中无需区分基因型,可按品系、周龄、性别等进行规模化、统一化生产,而非对应到具体二级部门或者具体项目实施生产,管理成本更低,更具经济性。”,修改为“公司通过实验动物部于公共笼位统一生产自产基础品系小鼠,由于各项目对自产基础品系小鼠的需求类型相同,生产该类小鼠无需区分基因型,可按品系、周龄、性别等进行规模化、统一化生产,实验动物部规模化的生产模式相较由各二级部门独立执行生产而言,管理成本更低,更具经济性。”。

2、第二轮问询回复P107和P111中的相关表述“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实验动物部汇总各业务部门自产基础品系小鼠需求后统一安排生产,无法在笼位层面加以切分。”,修改为“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实验动物部汇总各业务部门自产基础品系小鼠需求后统一安排生产,该类小鼠以批次做划分排产,而不必在笼位层面予以物理切分。”。

(二)公共笼位笼卡与独立笼位笼卡记录信息、管理方式与独立笼位卡是否存在区别,公共笼位难以类似独立笼位按笼位使用数量为分摊原则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共笼位笼卡和独立笼位笼卡登记信息、管理方式的差别

实验动物部管理的笼位按照用途可分为独立笼位和公共笼位。独立笼位用于业务部门执行基因修饰项目小鼠的定制、饲养繁育、验证等;公共笼位按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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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各项目使用自产基础品系小鼠的计划(包括数量、品系、周龄、性别等)统一安排生产、供应。

独立笼位的管理过程中,受客户基因修饰要求、基因遗传规律约束每个项目的生产过程不可完全复制,因此独立笼位中生产的小鼠仅局限于该项目使用。独立笼位笼卡记录了相应笼位所属的生产、研发项目号、管理人,并动态记录笼内动物的数量、性别、基因型、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同一笼位中各小鼠通过剪趾、耳标等方式清晰辨识,并记载于笼卡或项目记录中。公共笼位的管理过程中,实验动物部按照各二级部门需求统一排产自产基础品系小鼠。公共笼位笼卡标记“公共笼位”标识,并记录出生日期(批次)、相应笼位笼内动物的数量、性别、品系等基本信息。同批次的同一笼位中的小鼠,由于同质化程度高,未通过剪趾、耳标等方式进行进一步辨识。综上,公共笼位笼卡和独立笼位笼卡登记信息、管理方式存在差别,公共笼位所饲养的自产基础品系小鼠具有同质化的特点,除笼位标识、批次和小鼠基本信息外,无需登记生产或研发项目信息,亦无需针对同批次的同一笼位中某一个体小鼠进行辨识。

2、公共笼位难以类似独立笼位按笼位使用数量为分摊原则的原因及合理性

首先,公共笼位难以按笼位使用数量为分摊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实验动物部汇总各业务部门自产基础品系小鼠需求后统一安排生产。具体生产过程中,实验动物部出于成本考虑,对于相同品系、周龄、性别的自产基础品系小鼠予以批量统一生产。该等小鼠以批次做划分排产,而不必要在笼位层面予以物理切分。因此,公共笼位不类似独立笼位按笼位使用数量为分摊原则。

其次,公共笼位亦难以笼位中小鼠数量为分摊原则。由于公共笼位中小鼠主要被领用于取卵或代孕,周龄普遍较短,多数小鼠存活时间不超过一个月(雌鼠一般在3.5周左右取卵后处死或代孕完成后处死,雄鼠一般出生1周左右处死),公共笼位内所饲养的自产基础品系小鼠数量波动较为频繁,按月末不同批次小鼠数量余额分摊不具备合理性,按每日不同批次小鼠数量分摊又不具备核算的经济性(需将部门成本及小鼠数量核算至日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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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公共笼位难以类似独立笼位按笼位使用数量为分摊原则,具备合理性。

(三)笼位管理系统如何对笼卡信息进行管理,在笼卡手工填报信息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笼卡信息与系统信息对应,发行人的相关内控措施

1、发行人的小鼠管理体系

发行人小鼠管理体系主要由笼位管理系统、笼卡制度及项目记录共同构成。其中:笼位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笼位的查询、申请、分配、退回;笼卡制度主要功能是对每个笼位小鼠加以实体标签以便辨识,笼卡信息包含所属项目、小鼠数量、性别、基因型、出生日期等核心信息;项目记录则动态记录个体小鼠在生长及实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

相关工作人员以手工填写笼卡信息,其主要原因系各笼位实验动物信息因实验动物繁殖、淘汰、分笼、发货等情形下更新频率较高,手工填写能实时反映各笼位实验动物动态信息。工作人员在手工填写笼卡的同时,对于笼位管理系统中相关电子信息予以更新、记录,确保笼卡信息与系统信息相一致。

2、具体的内控措施

发行人针对完善小鼠管理体系建立以下相关内部控制:

(1)制定SOP操作准则和操作指南,定期培训一线员工对信息系统的应用。指导和要求员工按照相关操作规定及时更新笼卡、项目记录和笼位管理系统信息,同时告知违反操作规定的相关处罚措施;

(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每日早晨到岗后抽查部分项目笼卡信息和笼位管理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动物房每周五检查和统计所有笼位的信息是否一致;

(3)财务部每个月从笼位管理系统导出当月各项目累计笼位使用量,与实验动物部人员根据笼卡信息统计的当月各项目累计笼位使用量进行全部校验。

通过以上相关内控措施确保录入笼卡手工填报信息与笼位管理系统信息一致。

(四)区分业务类别,实验动物部分摊的相关成本金额占发行人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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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比例,公共笼位分摊的成本占比区分业务类别,实验动物部和其中的公共笼位自产基础品系小鼠所分摊的营业成本金额和占该业务类别营业成本比例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营业成本实验动物部分摊 的相关营业成本公共笼位分摊 的相关营业成本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0年
定制化模型2,018.84570.1328.24%209.9510.40%
标准化模型1,313.35689.4852.50%62.684.77%
模型繁育2,941.001,712.3258.22%50.611.72%
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752.8085.5811.37%10.661.42%
饲养服务521.95507.5697.24%--
其他基因修饰模型 技术服务220.0093.3442.43%2.060.94%
合计7,767.943,658.4147.10%335.964.32%
2019年
定制化模型2,397.61806.5133.64%239.569.99%
标准化模型1,061.83648.7661.10%54.045.09%
模型繁育2,919.241,815.0262.17%73.502.52%
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638.5852.368.20%11.561.81%
饲养服务309.39291.8794.34%--
其他基因修饰模型 技术服务218.71115.7052.90%1.640.75%
合计7,545.363,730.2249.44%380.305.04%
2018年
定制化模型2,722.99874.1632.10%266.669.79%
标准化模型721.65427.0559.18%37.335.17%
模型繁育2,306.081,470.7363.78%101.294.39%
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335.4536.6010.91%6.451.92%
饲养服务95.6289.5993.69%--
其他基因修饰模型 技术服务276.11134.0148.54%2.380.86%
合计6,457.903,032.1446.95%414.1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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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的独立笼位和公共笼位,该部门成本根据各二级部门直接使用的独立笼位和间接使用的公共笼位数量之和作为分摊依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验动物部向各细分业务分摊的总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3,032.14万元、3,730.22万元和3,658.4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46.95%、49.44%和47.10%,其中公共笼位自产基础品系小鼠所分摊的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414.11万元、380.30万元和335.96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41%、5.04%和4.32%,整体相对稳定。

从实验动物部分摊的总成本来看,实验动物部主要负责公司的笼位资源。标准化模型、模型繁育中的自然繁育、饲养服务业务主要依托笼位资源开展,相关业务成本构成中由实验动物部分摊的公共笼位和独立笼位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超过50%。

从公共笼位自产基础品系小鼠成本来看,在各类细分业务中,公共笼位饲养的自产基础品系小鼠主要用于定制化模型的构建工作,以及标准化模型和模型繁育的扩繁工作,因此前述三类细分业务营业成本中公共笼位分摊的成本金额较多。报告期内,定制化模型和模型繁育营业成本中公共笼位所分摊的金额分别为

266.66万元、239.56万元、209.95万元以及101.29万元、73.50万元、50.61万元,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卵子超排技术使单个小鼠可获取的受精卵数量提升,与此同时,通过对CRISPR/Cas技术的吸收,不断提升了基因编辑的效率,完成不同项目模型构建所需注射受精卵数量逐年减少,相关业务的单位耗用自产基础品系小鼠量减少;标准化模型营业成本中公共笼位所分摊的金额分别为37.33万元、54.04万元、62.68万元,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系相关业务量增加所致。

(五)报告期各期,统一安排生产的小鼠周龄分布

报告期内各期间,实验动物部公共笼位统一安排生产并交付各部门使用的自产基础品系小鼠分别为20.77万只、21.49万只、22.08万只,自产基础品系小鼠在交付各部门使用时的周龄分布如下表所示:

周龄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0-20天(3周以内)0.11%0.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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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8天(3-4周)59.26%56.53%55.68%
29-48天(4-7周)5.75%4.37%1.44%
49-56天(7-8周)34.55%38.42%40.06%
57天以上(8周以上)0.34%0.54%2.69%
合计100.00%100.00%100.00%

报告期内,实验动物部公共笼位统一安排生产并交付各业务部门使用的自产基础品系小鼠周龄主要在3-4周及7-8周,报告期内上述周龄分布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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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各期,存在跨月领用小鼠的项目数量及成本占比

报告期内月度当月领用的跨期 公共笼位小鼠成本 (注1)(a/万元)当月涉及 公共笼位 的项目数量 (b/项)平均跨期成本 (注2) (a/b 万元/项)当月公共笼位 分摊的相关 营业成本 (c/万元)占比1(注3) (a/c)当月涉及 公共笼位 的项目营业总成本 (d/万元)占比2(注4) (a/d)
2018年1月17.824300.04130.2858.86%469.653.80%
2018年2月13.192570.05122.8657.71%282.174.67%
2018年3月16.435540.03028.4757.72%626.442.62%
2018年4月21.255600.03836.9757.47%600.833.54%
2018年5月15.244860.03125.9658.72%532.692.86%
2018年6月23.255250.04438.7559.98%561.244.14%
2018年7月23.875690.04239.1161.03%577.364.13%
2018年8月25.005750.04343.1157.98%536.744.66%
2018年9月28.155490.05149.5056.86%507.945.54%
2018年10月18.436290.02930.8159.81%586.123.14%
2018年11月21.166020.03537.1556.95%549.343.85%
2018年12月18.385950.03131.1359.04%531.773.46%
小计414.11-
2019年1月17.016430.02629.8556.99%626.882.71%

8-1-3-12

2019年2月15.764360.03629.0154.33%393.214.01%
2019年3月16.807050.02429.9856.04%619.142.71%
2019年4月17.656800.02632.1154.97%611.102.89%
2019年5月17.746880.02630.5958.00%619.622.86%
2019年6月21.905810.03840.3354.30%536.544.08%
2019年7月16.918370.02029.5257.27%752.902.25%
2019年8月16.066530.02527.3258.79%586.682.74%
2019年9月21.047730.02736.5357.61%689.273.05%
2019年10月15.757550.02128.4555.34%647.392.43%
2019年11月20.576370.03236.1656.90%523.793.93%
2019年12月17.837480.02430.4658.53%629.462.83%
小计380.30-
2020年1月17.637050.02529.7859.19%583.203.02%
2020年2月10.205080.02017.3158.89%427.022.39%
2020年3月13.135010.02622.1759.19%411.523.19%
2020年4月15.566570.02425.5260.99%527.542.95%
2020年5月18.915560.03432.5958.02%429.804.40%
2020年6月19.347280.02733.1058.43%585.603.30%
2020年7月18.396850.02730.5160.28%544.813.38%
2020年8月21.128090.02635.2459.92%629.573.35%

8-1-3-13

2020年9月17.361,0060.01728.9659.95%810.302.14%
2020年10月14.638810.01724.0660.81%668.902.19%
2020年11月19.491,0070.01932.8459.33%821.822.37%
2020年12月14.171,0330.01423.8759.37%805.911.76%
小计335.96-

注1:当月领用的跨期公共笼位小鼠成本是指当月领用的上月小鼠饲养成本注2:平均跨期成本金额是指单个当月涉及公共笼位小鼠的在执行项目所领用的跨期公共笼位小鼠成本注3:当月领用的跨期公共笼位小鼠成本占当月公共笼位分摊的相关营业成本的比重注4:当月领用的跨期公共笼位小鼠成本占当月涉及公共笼位的项目营业总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当月领用的跨期公共笼位小鼠成本金额各月情况相对稳定,占当月公共笼位分摊的相关营业成本比重均约为60%,因此考虑根据上下两月领用的跨期公共笼位小鼠轧差后,整体影响较小。此外,鉴于单个当月涉及公共笼位小鼠的在执行项目所领用的跨期公共笼位小鼠成本较低,公共笼位分摊的相关营业成本在涉及公共笼位的项目营业总成本中的占比较低,当月领用的跨期公共笼位小鼠成本占当月涉及公共笼位的项目营业总成本比重较低,因此跨期成本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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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照上述暂估方法归集的成本与小鼠实际成本的差异情况报告期内,各月涉及公共笼位小鼠项目的暂估和实际项目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月度平均项目成本 (暂估)(a)平均项目成本 (实际)(b)成本差异 (a-b)/b
2018年1月1.0911.0801.00%
2018年2月1.0991.112-1.14%
2018年3月1.1301.139-0.76%
2018年4月1.0741.0631.01%
2018年5月1.0971.113-1.48%
2018年6月1.0701.071-0.11%
2018年7月1.0151.017-0.19%
2018年8月0.9340.939-0.58%
2018年9月0.9260.9081.95%
2018年10月0.9320.936-0.46%
2018年11月0.9130.9080.51%
2018年12月0.8940.8910.26%
2019年1月0.9760.9740.20%
2019年2月0.9020.905-0.26%
2019年3月0.8780.880-0.14%
2019年4月0.8990.899-0.02%
2019年5月0.9000.906-0.67%
2019年6月0.9230.9150.94%
2019年7月0.8990.8980.11%
2019年8月0.8980.906-0.84%
2019年9月0.8910.8840.77%
2019年10月0.8580.864-0.74%
2019年11月0.8230.8180.53%
2019年12月0.8410.8410.03%
2020年1月0.8280.8171.29%
2020年2月0.8400.846-0.68%
2020年3月0.8220.827-0.59%
2020年4月0.8030.808-0.63%

8-1-3-15

2020年5月0.7740.774-0.10%
2020年6月0.8040.8030.16%
2020年7月0.7960.800-0.50%
2020年8月0.7780.7740.60%
2020年9月0.8050.8030.34%
2020年10月0.7590.764-0.72%
2020年11月0.8160.8110.65%
2020年12月0.7800.783-0.39%

根据发行人领用的自产基础品系小鼠周龄分布情况,存在当月领用的小鼠中包含部分上月饲养的小鼠,同时部分当月饲养的小鼠于次月被领用之情形,因此当月小鼠的实际饲养成本=当月领用的当月小鼠饲养成本+次月领用的当月小鼠饲养成本-当月领用的上月小鼠饲养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小鼠领用量折算笼位使用量的分摊方式和按照调整跨月领用后的实际成本计算的公共笼位自产基础品系小鼠成本差异较小,因此按照小鼠领用量折算笼位使用量的分摊方式,在实现公司成本管理经济性的同时相对准确。

(八)独立笼位使用量计算过程中是否考虑使用天数,如否,请说明原因

在成本核算及分摊过程中,发行人独立笼位使用量计算过程中考虑了使用天数。独立笼位使用量作为成本分摊系数时的单位为笼*天,各业务部门各项目每月独立笼位使用量为该业务部门各项目每日独立笼位使用量的加总,每月全部独立笼位使用量为每日全部独立笼位使用量的加总,上述计算过程已考虑了使用天数。

二、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针对执行天数、工作量、笼位使用情况的内控措施,对发行人成本核算的内控有效性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和评价公司成本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情况、归集原则、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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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成本分摊计算表、实验动物部的笼位使用统计表、质量检测部的检测项目统计表,复核公共部门的分摊比例是否计算准确;

3、获取并复核项目管理系统执行天数统计明细表、订单生产部笼位使用统计表、分子与生化研究部项目鉴定表,检查各部门项目比例分摊是否匹配;

4、获取并复核项目管理系统项目明细,以保证核算项目的完整性;

5、对报告期内的成本进行重新计算,复核成本分摊计算表的准确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的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一贯性原则,相关内部控制能够确保发行人成本核算真实、完整、准确。

问题2:关于收入确认

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报告期内获得客户确认的收入占比在2020年为

92.34%,涉及送货业务的,发行人取得了对应的签收凭证。2020年,定制化模型、标准化模型等业务异议期满确认收入占比均在50%以上,且标准化模型异议期满确认收入占比为88.36%。仅按照确认单确认收入的业务,未全部取得确认单据。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是否存在仅为签收凭证的收入确认单据,如是,请说明金额及占比;(2)报告期内,按照异议期满确认的相关收入,取得客户确认的金额及占比,客户确认记录是否仅为签收凭证;(3)结合异议期时间,说明标准化模型异议期满确认收入占比显著高于其他业务的原因;(4)针对仅按照确认单确认收入的业务,未取得确认单据的收入金额及占比,上述收入的确认依据及确认时点。

问题回复:

一、报告期是否存在仅为签收凭证的收入确认单据,如是,请说明金额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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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仅取得签收单立即确认收入的情况。发行人涉及异议期的细分业务,确认收入的依据包括签收单和确认单。其中,签收单是客户接收货物的凭证依据,亦作为计算异议期的时间起点;确认单是客户对于货物情况复核无误的凭证依据,亦作为明确合同履约义务完成时点。签收单通常于货物送达后即取得,确认单通常于客户收到货物并执行复核程序后取得,因此签收单时间早于确认单时间。如在签收单加异议期满内,公司取得客户确认单,则以确认单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若签收单加异议期满内,公司尚未取得客户确认单且客户未提出异议,则于异议期满时确认收入。综上,涉及异议期的细分业务中,收入确认视签收单与确认单的取得时间情况,可能于签收单加异议期满时确认,亦可能于确认单时点确认,不存在仅取得签收单立即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按照异议期满确认的相关收入,取得客户确认的金额及占比,客户确认记录是否仅为签收凭证根据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则,按照异议期满确认的收入分为两类:一为仅取得签收单的(以签收单加异议期满日确认收入);二为同时取得签收单及确认单,但确认单时间晚于签收单加异议期的。不存在仅取得签收单立即确认收入的情况。

关于同时取得签收单及确认单,但确认单时间晚于签收单加异议期,因此按照异议期满确认的相关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类型异议期满 确认收入金额 (a)异议期满后取得 确认单的金额 (b)异议期满后取得 确认单的金额占比 (b/a)
2020年度
定制化模型2,868.43207.307.23%
标准化模型4,722.20147.513.12%
SPF+IVF374.3617.884.78%
2019年度
定制化模型2,529.62129.415.12%
标准化模型3,667.53131.763.59%
SPF+IVF318.8112.5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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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模型购销业务136.461.561.14%
2018年度
定制化模型2,803.87254.369.07%
标准化模型1,985.6367.073.38%
SPF+IVF169.8813.127.72%
动物模型购销业务367.519.962.71%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签收单加异议期满确认的收入中,部分收入于异议期满后取得了确认单,金额及占比较低。该部分业务仍然按照签收单加异议期满确认收入,不存在仅取得签收单立即确认收入的情况。

三、结合异议期时间,说明标准化模型异议期满确认收入占比显著高于其他业务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标准化模型按照异议期满确认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37%、

92.97%和88.36%,其占比高于其他细分业务。主要系两方面因素导致:

其一,主要原因系客户结构及其业务特征差异所致。有别于其他业务定制化、零散化、多样化且以科研客户为主的特点,标准化模型业务以工业客户为主,业务标的为标准化模型产品,订单规模较大,且常为同种类多批次。因此,在标准化模型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与客户间多已具备商业互信并认可公司的标准化产品,实务中以签收单为主,而相对较少获取确认单,同时收入以异议期满确认收入为主。

其二,次要原因系异议期时间存在差异所致。标准化模型一般异议期为14天,短于定制化模型的异议期30天。标准化模型更短的异议期,导致在异议期满之前取得确认单并以确认单确认收入的概率相对较低。

综上,异议期满确认收入占比差异,主要因素是客户结构及其业务特征差异,次要因素是异议期时间存在差异。标准化模型客户中存在大量工业客户,且异议期设定时间相对较短,因此按照异议期满确认收入占比较高。

四、针对仅按照确认单确认收入的业务,未取得确认单据的收入金额及占比,上述收入的确认依据及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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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仅按照确认单确认收入的业务,未取得确认单据的收入金额及占比仅按照确认单确认收入的业务包括:自然繁育、表型分析服务、药效评价服务等技术服务、饲养服务。报告期内各期间,前述业务中未取得确认单据的收入金额和在同类收入中的占比、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未取得确认单据的收入金额占同类收入的比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未取得确认单据的收入金额占同类收入的比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未取得确认单据的收入金额占同类收入的比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自然繁育551.6110.88%2.81%462.0510.65%2.98%495.4214.66%4.08%
表型分析服务、药效评价服务等技术服务156.187.65%0.80%95.727.80%0.62%166.7718.42%1.37%
饲养服务98.564.40%0.50%23.482.01%0.15%14.613.37%0.12%
合计806.358.62%4.11%581.258.63%3.75%676.8014.34%5.57%

报告期内,仅按照确认单确认收入的各类业务中未取得确认单据的收入金额分别为676.80万元、581.25万元和806.35万元,在同类收入中的占比为14.34%、

8.63%、8.62%,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57%、3.75%和4.11%。前述情况在报告期内占比不高,主要系部分境外、异地客户签署确认单存在客观难处,以及部分客户在回复确认单过程中存在遗漏、遗失等情况所致。

2、前述收入的确认依据和确认时点

前述收入的确认依据和确认时点如下:

(1)自然繁育、饲养服务业务

针对自然繁育和饲养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为客户确认记录,每月末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确认收入。

前述业务主要基于笼位资源占用数量、时间定价,收入归属期间明确,收入确认时点为业务发生当月末。根据业务开展模式和合同的约定,发行人于每月末向客户发送费用清单,客户应于一周内予以确认,若一周内未回复则视为对费用清单无异议。实务过程中,约90%的收入已取得客户确认单,未取得确认单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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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按照每月末暂估金额确认。

关于前述未取得确认单的部分,由于使用的笼位数量和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由客户直接指定,笼位资源按照笼*天计价,服务内容按次计价,费用清单内容清晰且归属期间明确。每月末客户已实际享有笼位资源和服务内容,若客户未就费用清单提出异议,表明客户已接受该笼位资源和服务内容,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报酬已转移,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享有现时收款权利。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从未就相关业务费用清单与客户发生合同纠纷事件,回款情况亦正常。

综上,自然繁育、饲养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为客户确认记录,每月末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确认收入,其中未取得确认单的部分按照每月暂估金额确认,相关确认方式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2)表型分析服务、药效评价服务等技术服务

针对表型分析服务、药效评价服务等技术服务,该类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为客户确认记录,客户确认记录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根据业务合同的约定,发行人应向客户交付实验报告并经客户确认后结算收入。在实务操作过程中,根据发行人业务流程,交易双方在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就实验数据、方法、结论等核心内容保持持续交流、沟通,至交付正式报告前客户已实质完成先期验证。因此对发行人未取得确认单的技术服务,鉴于核心实验数据、方法、结论等已由客户验证完毕并确认,发行人在交付实验报告终稿(前述数据、方法、结论的集合载体)时确认收入。

关于前述未取得确认单的部分,由于核心实验数据、方法、结论已由客户验证完毕并确认,服务内容清晰明确。客户完成验证工作并收到实验报告终稿,表明已实际享有服务内容,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报酬已转移,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享有现时收款权利。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从未就提供技术服务相关事项与客户发生合同纠纷事件,回款情况亦正常。

综上,表型分析服务、药效评价服务等技术服务收入确认的依据为客户确认记录,客户确认记录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其中未取得确认单的部分,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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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实验数据、方法、结论等已由客户验证完毕并确认,按照交付实验报告终稿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前述业务中未收到确认单据部分的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合计
未收到确认单据金额806.35581.25676.802,064.40
收到款项金额747.76521.90674.211,943.87
收到款项比例92.73%89.79%99.62%94.16%

注:收款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报告期内,前述业务中未收到确认单据部分金额三年合计2,064.40万元,收到款项金额三年合计1,943.87万元,整体收回比例为94.16%,相关收入回款情况较好。问题3:关于在建工程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59.88万元、0.00万元和4,957.79万元。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最近一年末,在建工程主要项目的具体用途、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匹配、项目总预算、建设期、累计发生额等;(2)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支出入账依据,是否混入其他支出;(3)在建工程相关资金的支付对象,是否均为工程相关供应商;(4)在建工程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针对在建工程相关成本核算及资金支付所履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问题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最近一年末,在建工程主要项目的具体用途、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匹配、项目总预算、建设期、累计发生额等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现有生产基地无法满足生产需要。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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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发行人开始投入金山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的目标是搭建一个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以基因修饰大小鼠研发、品系保存和表型分析平台为主要特色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基地。项目建成后,公司在基因修饰大小鼠模型供应能力、围绕基因功能研究和创新药物研发的技术服务水平将得到大幅提高。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项目为上述项目。金山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设与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相匹配。近年来,发行人生产研发基地及动物房笼位资源日趋紧张。下游市场特别是创新药研发对于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的需求日趋增长。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作为活体产品,本身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要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就必须扩大模型储备和模型生产空间。新的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公司扩大活体品系的保有量以及提高生产速度,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总预算金额(万元)建设期累计发生额(万元)
金山基地装修项目3,000.0012个月左右2,816.09
金山基地设备工程5,000.002,134.07
合计4,950.16

(二)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支出入账依据,是否混入其他支出

发行人报告期在建工程的入账依据如下:

项目类别入账依据
工程项目合同、工程结算单、发票
设施设备合同、设备入库单、设备安装调试结算单据、发票

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均与工程相关,且财务入账均获得供应商确认的结算单据,无其他支出。

(三)在建工程相关资金的支付对象,是否均为工程相关供应商

发行人报告期最近一期期末与在建工程相关的供应商均为工程或者设备相关供应商,在建工程相关资金的支付对象及累计支付金额主要情况如下:

供应商类别名称累计支付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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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上海业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987.50
设备工程-笼具苏州市冯氏实验动物设备有限公司840.00
设备工程-消毒系统泰尼百斯实验室设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350.00
装修工程-电力工程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345.77
设备工程-灭菌系统连云港千樱医疗有限公司231.00
装修工程-电力工程上海熙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18.50
装修工程-加固工程上海同固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94.75
装修工程-天然气工程上海金山天然气有限公司164.44
设备工程-蒸汽系统克雷登热能设备(浙江)有限公司89.25
设备工程-除臭设备上海世霄实业有限公司58.90
设备工程-实验室设备北京森雷博瑞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54.15
设备工程-纯水系统上海厚高科学仪器有限公司49.00
装修工程-监理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6.20
装修工程-设计费上海申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2.50
装修工程-环评上海同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8.40
设备工程-实验室家居设备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37.50
装修工程-施工图审核中国轻工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70
装修工程-检测报告城安(上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3.20
装修工程-检测报告上海诚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14

发行人在建工程发生的相关资金的支付对象均为提供工程或者设备相关供应商。

(四)在建工程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在建工程供应商中,苏州市冯氏实验动物设备有限公司同时作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供应商,发行人向苏州市冯氏实验动物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用于动物模型日常饲养长期使用所需笼具外,同时采购用于动物模型运输的航空箱、运输笼具及实验动物饮水瓶等耗材。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除作为电力设计装修工程相关供应商外,还作为发行人能源供应商。上述计入在建工程累计发生额均为在金山基地可长期使用的笼具设施或电力设计相关装修工程,不包含其他支出。

8-1-3-24

除上述情况外,在建工程供应商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发行人制定了《供应商管理规程》、《固定资产采购制度》、《采购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来控制长期资产采购的相关活动,在供应商的筛选、审批,采购资产的询价、议价和审批,资产的购买、验收均由不同岗位执行,且重大资产采购亦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相关会议决议通过。金山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由发行人子公司砥石生物承担,相关支出均单独清晰核算。

二、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工程部负责人,并实地查看金山基地建设情况,了解各子工程完成情况、结算验收情况、付款流程情况等;

2、了解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

3、获取发行人在建工程相关的全部采购合同,核对相关结算情况、付款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4、检查发行人装修工程中各子工程的结算单据、发票、银行付款单据等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5、检查发行人设备设施工程各子合同的签收单据、验收单据、发票、银行付款单据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6、对发行人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全部供应商的采购或者结算金额、期末余额进行函证,回函比例为100%;

7、逐笔检查发行人在建工程入账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8、对在建工程相关的供应商检查相关工商资料,核查是否与主要客户、发行人、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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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最近一年末,在建工程系发行人新的生产基地发生的支出,与实际经营情况匹配;

2、发行人在建工程支出入账依据充分,不存在混入其他支出的情况;

3、发行人在建工程相关资金的支付对象,均为工程或者设备供应商;

4、除苏州市冯氏实验动物设备有限公司及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外,在建工程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问题4:关于研发人员

4.1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科学与技术研究部、模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分子与生化研究部、工业客户部侧重于研发活动,相关人员归类为研发人员,相关人员亦从事生产活动,快速繁育部归集的生产成本与研发费用比例为4:1;研发费用中亦涉及部分生产部门人员。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研发费用中涉及实验动物部中部分人员的工作内容,实验动物部按照笼位使用情况归集项目成本的情况下,相关人员薪酬如何拆分;(2)研发费用未按照工时而按照笼位等其他方式归集的准确性及合理性;(3)模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分子与生化研究部项目生产活动多于研发活动仍然将其大部分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4)大量研发人员从事项目生产工作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问题回复:

一、研发费用中涉及实验动物部中部分人员的工作内容,实验动物部按照笼位使用情况归集项目成本的情况下,相关人员薪酬如何拆分

(一)实验动物部人员的工作内容

实验动物部管理公司所有的笼位资源(含独立笼位和公共笼位),服务于各二级部门的生产和研发项目,承担笼位管理及小鼠生命维持相关的所有成本。实验动物部成本中包含其部门人工成本,相关人员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包括饲料垫料更换、小鼠换笼清点、笼具清洁消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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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验动物部人员薪酬在研发、生产中的拆分方法

1、实验动物部的成本归集与分摊逻辑

(1)第一次归集:

实验动物部作为一级公共部门,归集所有的笼位相关成本(含独立笼位和公共笼位),其中包含全公司笼位管理及小鼠生命维持相关的所有成本。

(2)第二次归集:

各业务部门(二级部门)在第二次归集中,完成从公共部门(一级部门)的成本分摊,其中包括取得实验动物部分摊的笼位相关成本。实验动物部将笼位相关成本(含独立笼位和公共笼位)按笼位比例分摊至各业务部门,分摊金额为“实验动物部笼位成本*笼位比例”。

(3)部门成本分摊至项目

各业务部门归集本部门的全部成本后,依据当月该部门各项目的执行天数/工作量/笼位使用情况将成本分摊至各研发及生产项目。

2、实验动物部人员薪酬在研发、生产中的拆分方法

根据前述实验动物部的成本归集与分摊逻辑,实验动物部人员薪酬通过第一次归集进入实验动物部总成本,通过第二次归集按笼位比例分摊至各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再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分摊至各研发及生产项目。

(三)实验动物部按照笼位使用情况归集项目成本的情况下,相关人员薪酬如何拆分

根据实验动物部人员的工作内容以及实验动物部人员薪酬在研发、生产中的拆分方法,实验动物部全部人员的薪酬统一归集至部门成本后,最终分摊至各业务部门、各项目。

二轮问询回复中“问题8.1”涉及以下信息披露:

“发行人各部门参与生产、研发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

部门名称研发人员研发费用部门总人数

8-1-3-27

数量涉及人员数量
科学与技术研究部191920
模型研发部565667
快速繁育部131315
分子与生化研究部161617
工业客户部151515
订单生产部03737
实验动物部02490
质量检测部066
合计119186267

注:上表研发人员数量已于本轮问询会中修订为54人,详见本问询回复“问题4/三、/

(四)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

上表中,实验动物部总人数90人,计入研发费用涉及的人员数量24人。存在前述情况的原因系该24人为母公司员工,其余66人为子公司砥石物业员工。实验动物部全部90人薪酬均最终部分分摊至研发费用,其中24名母公司人员直接分摊至“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核算,其余66名子公司砥石物业员工薪酬在“研发费用—租金物业费”核算,因此仅将前者24名母公司员工列入上表“研发费用涉及人员数量”。

根据发行人业务开展模式,子公司砥石物业向母公司提供动物房管理服务并开具物业费发票(实际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劳务并收取费用),研发费用核算料工费时,考虑到税务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秉着税务谨慎性原则,上述人员成本支出不作为“研发费用—职工薪酬”进行加计扣除,发行人将该人员成本以“研发费用—租金物业费”进行列示。综上,发行人实验动物部人员薪酬根据人员归属主体差异,经合理归集和分摊后分别按照“职工薪酬”和“租金物业费”在研发费用进行列报。

二、研发费用未按照工时而按照笼位等其他方式归集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涉及研发活动的各部门采用的分摊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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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分摊依据
科学与技术研究部执行天数
模型研发部执行天数
快速繁育部执行天数
分子与生化研究部工作量
工业客户部执行天数
订单生产部笼位使用情况
实验动物部笼位使用情况
质量检测部工作量

发行人根据各生产、研发部门的核心生产要素,差异化制定各部门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依据。科学与技术研究部、模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工业客户部以执行天数,即属于按照工时方式为归集、分摊依据。其他部门根据各自核心生产要素作为成本、研发分摊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1、分子与生化研究部以工作量为归集、分摊依据。分子与生化研究部主要负责基因鉴定及技术分析,具体工作包括基因型PCR鉴定、RNA表达谱分析、病毒及微生物PCR鉴定、Western Blot、蛋白相互作用分析、蛋白核酸相互作用分析、蛋白表达及小量制备等。该部门工作内容较为标准化和统一化,单次的基因鉴定及技术分析成本相对稳定,以工作量而非项目执行天数能更简便直观反映对应的鉴定和分析成本,故以鉴定和分析能力作为部门的核心生产要素,并以鉴定和分析的工作量作为部门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依据。

2、订单生产部以笼位使用情况为归集、分摊依据。订单生产部主要负责品系扩繁和背景纯化等,具体工作包括自然繁育业务小鼠种群维持和标准化模型大批量采购业务的种群扩繁。小鼠扩繁种群数量越大,其占用的笼位资源相对越多,而以项目执行天数核算该部门成本,在各项目占用笼位资源差距较为显著时,误差较大,故以笼位资源作为部门的核心生产要素,并以笼位使用情况作为部门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依据。

3、实验动物部以笼位使用情况为归集、分摊依据。实验动物部主要负责动物房设施管理和动物饲养,具体工作包括饲料垫料更换、小鼠换笼清点、笼具清洁消毒等。该部门的料工费直接服务对象均是其管理的笼位,所管理的笼位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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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发生的料工费金额越大,而项目执行天数与笼位相关的料工费无直接关系,故以笼位资源作为部门的核心生产要素,并以笼位使用情况作为部门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依据。

4、质量检测部以工作量为归集、分摊依据。质量检测部主要负责动物模型的微生物检测工作,单次检测成本相对稳定,以工作量而非项目执行天数能更简便直观反映对应的检测成本,故以检测能力作为部门的核心生产要素,并以检测的工作量作为部门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依据。综上,各部门以其特定的核心生产要素作为分摊依据,能更准确直接地反映部门各具体项目的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相关分摊方式具有合理性。

三、模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分子与生化研究部项目生产活动多于研发活动仍然将其大部分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决定其具备科研属性及研发人员较多的特征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属于CRO行业,其本质是为科研机构、药企提供生产、研发用科技类耗材以及提供特定领域的研发外包服务。同时,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的高技术产业,综合了生物信息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等多种学科及技术,对于企业研发人员的专业种类及技术领域分布有更为广泛的要求。

因此,发行人所属行业决定其具备较强的科研属性,其业务人员中研发人员比例较高,各项生产业务及研发工作的开展均具备科技研发的本质。

(二)发行人业务模式决定其存在多部门员工协同开展研发、生产工作的情况

发行人业务模式决定其存在多部门员工协同开展研发、生产工作的情况。

在生产过程中,例如开展定制化模型业务,发行人在客户提供目标基因信息、策略建议的基础上,按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完成策略设计、模型构建,并向客户交付可稳定遗传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该项生产过程中涉及载体构建、受精卵注射、辅助生殖、实验动物繁育、基因型鉴定等流程,涉及科学与技术研究部、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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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分子与生化研究部、工业客户部、实验动物部、质量检测部等部门协作。在研发过程中,例如开展先导性模型研发,发行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的先导研究,自主研发构建可供客户选用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未来可直接向客户实施生产及交付。该项研发过程中涉及载体构建、受精卵注射、辅助生殖、实验动物繁育、基因型鉴定等流程,同样涉及科学与技术研究部、模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分子与生化研究部、工业客户部、实验动物部、质量检测部等部门协作。由上述生产、研发流程可见,发行人多部门员工协同开展研发、生产工作,研发、生产工作的核心流程及涉及部门存在相似性。

(三)发行人涉及研发活动的主要部门

1、发行人涉及研发活动的主要部门

发行人以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研发为基础开展业务活动。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研发的核心技术过程为:动物基因组的基因编辑、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品系繁育、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表型分析及应用验证。完成上述研发活动的部门分别对应模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科学与技术部和工业客户部。因此,这几个部门的科技人员是发行人业务核心技术的主要承担人员。相关部门均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属性,上述部门在研发活动中主要承担职责如下:

研发流程涉及部门相关部门在研发流程中职能
项目需求分析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关注最新市场趋势和前沿科学,设定具体研发方向和研发目标
项目可行性评估模型研发部从技术层面分析研发项目可行性
项目立项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制定总体的研发计划和目标,拆分具体环节至各部门
模型构建模型研发部根据项目研发计划和目标,制定总体和细化的技术方案,进行载体构建、胚胎干细胞转染、受精卵和胚胎的显微注射等工作,获得基因修饰小鼠模型。 在研发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流程和技术参数进行优化,提高模型构建效率。
种群扩繁快速繁育部对研发初期构建获得的基因修饰小鼠,制定繁育方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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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子超排、体外受精和母体代孕等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快速获得一定量的特定基因型子代小鼠。 在研发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提高卵母细胞超排数量、体外受精率、移植出生率的条件进行探索尝试,降低单位小鼠产出成本;
表型分析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对繁育获得的基因修饰小鼠的基因表达分析进行验证;利用影像分析、病理分析、代谢与生化检测等手段对模型的各项生理、病理指标进行检测分析,对模型的各项应用给出初步的数据支撑。 在研发项目执行过程中,对RNA、蛋白表达高灵敏度检测方法进行探索,对新的生理、病理指标的检测分析方法进行摸索。
工业客户部对表达验证、初期生理病理指标符合预期的模型,针对临床前药物开发对动物模型药理、药代、药效等评价要求,给出模型评价方案,对模型进行进一步的验证分析。 研究并建立新的疾病动物模型、疾病和药效评价体系。
品系建立快速繁育部对表型分析结果显示符合研发要求的小鼠模型,确定品系建立策略,通过卵子超排、体外受精和母体代孕等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快速扩繁大批量特定基因型小鼠,进行相应品系的胚胎冻存和繁育; 在研发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特定品系的超排、复苏条件进行摸索评估,确定特定品系后续的超排、复苏技术参数。
项目结题前述各部门相关部门在相关阶段完成分派任务后自行结题

2、相关部门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的具体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部门生产成本占比研发费用占比
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工业客户部1,007.7942.10%1,386.1957.90%
模型研发部1,950.4855.39%1,571.1544.61%
快速繁育部858.0480.74%204.7319.26%
合计3,816.3154.69%3,162.0745.31%
2019年度
部门生产成本占比研发费用占比
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工业客户部832.7447.39%924.3952.61%
模型研发部2,110.3361.09%1,344.0338.91%
快速繁育部892.6875.62%287.7524.38%
合计3,835.7560.01%2,556.1739.99%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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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生产成本占比研发费用占比
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工业客户部401.5345.84%474.3854.16%
模型研发部2,713.6773.94%956.2326.06%
快速繁育部820.8378.48%225.0321.52%
合计3,936.0370.39%1,655.6429.61%

注:工业客户部为2020年自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分立建成,故前述两部门合并分析。

根据上表数据,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工业客户部是最主要的研发部门,部门成本中研发活动多于生产活动。模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虽然研发活动少于生产活动,但研发活动成本在部门总成本中亦有较高占比。

(四)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

1、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

在前述研发部门之中,发行人计算具体人员当年参与的所有研发项目执行天数之和占该人员参与的所有生产项目及研发项目执行天数之和的比例,若该比例高于50%,则将该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按此原则认定的研发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部门研发人员数量部门总人数
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工业客户部2035
模型研发部3167
快速繁育部315
合计54117

例如,某个员工参与了3个研发项目,每个研发项目的执行天数假设为100天、110天、120天,该员工同时参与了2个生产项目,每个生产项目的执行天数假设为140天、150天,则该员工参与的所有研发项目执行天数占比为(100+110+120)/(100+110+120+140+150)=53.23%,由此认定该员工为研发人员。

该等研发人员认定方法具备合理性。因每名员工参与的生产、研发项目众多,根据每名员工参与的研发项目执行天数占参与的所有项目执行天数之比超过50%即认定为研发人员,上述认定方法因项目数量众多而具备一定的统计规律及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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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根据具体员工参与的研发项目执行天数占参与的所有项目执行天数之比超过50%的标准,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以上54名员工为研发人员。

2、按照前述以具体员工参与的研发项目执行天数占参与的所有项目执行天数之比的核算方法模拟测算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情况

2020年度经审计的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为999.38万元。假定将前述各部门每个员工参与研发项目执行天数占参与所有项目执行天数之比作为分摊比例,将其职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并模拟测算,计算出2020年度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为1,040.23万元,较2020年度经审计的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高4.09%,未发生显著变动。

四、大量研发人员从事项目生产工作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该等情况在同行业公司中属于常见情况,科创板部分CRO相关公司2020年末研发人员占比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公司简称研发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美迪西83.56%7.05%
阳光诺和79.67%9.84%
发行人14.75%17.54%

根据美迪西招股说明书,美迪西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全球的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符合国内及国际申报标准的一站式新药研发服务。美迪西服务涵盖医药临床前新药研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根据美迪西相关信息披露,美迪西在申报期内未设立专门的研发部门,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并不专职于项目研发,美迪西根据各部门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耗费的研发项目工时计算分摊相关研发项目职工薪酬。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诺和”,股票代码为688621)招股说明书披露,阳光诺和主营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根据阳光诺和信息披露文件,阳光诺和未单独设立研发部门,研发项目的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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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研发费用中,涉及的人工费用,阳光诺和月末按每月项目实际耗用工时占比分摊至具体研发项目。

从美迪西、阳光诺和的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费用占比可以看出:一方面,两家公司均存在研发人员与生产人员协同开展研发、生产工作的情况,但鉴于相关人员在研发工作中的重要性,多将其认定为研发人员;另一方面,研发人员占比高而研发费用占比低,说明研发人员薪酬按工时进行分摊,其研发工时占比显著低于生产工时占比,但鉴于相关人员在研发工作中的重要性,仍不影响将其认定为研发人员。

综上,发行人大量研发人员从事项目生产工作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相对谨慎,并未将研发活动涉及的全部相关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而是将参与研发项目执行天数占参与所有项目执行天数之比高于50%的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

五、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针对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向发行人了解发行人研发流程,各部门在研发工作中的作用;

2、复核发行人具体员工参与的研发项目执行天数占参与的所有项目执行天数之比的计算过程;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按照具体员工参与的研发项目执行天数占参与的所有项目执行天数之比超过50%的标准认定研发人员,该认定依据具备合理性;

2、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准确。

4.2发行人销售人员硕士以上学历超过50%,研发人员硕士以上学历不足20%,大专及以下学历占比接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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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销售人员学历层次优于研发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

(2)学历背景为大专及以下的研发人员的岗位安排、工作内容、在研发工作中发挥的具体职能和作用;(3)结合研发人员学历层次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研发能力,如何体现技术先进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就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2)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中科创板定位要求,核查发行人在行业内研发能力所处水平是否与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描述相符,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问题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销售人员学历层次优于研发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0年末,公司销售人员中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占比66.04%,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研发人员后,研发人员中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占比31.48%。销售人员平均学历层次优于研发人员,具体原因如下:

1、产品特点、销售对象及销售模式决定了公司需要高学历销售人员拓展业务

(1)产品特点决定了公司需要高学历销售人员拓展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具有所涉学科多、技术发展快、领域新、模型品种增长迅速、科研应用场景多变的特点。对于客户而言,发行人提供的产品有别于客户采购的多数标准类别、标准规格、同质化的研发、生产用材(例如普通试剂耗材等),而具备专业性、定制性等特征,业务的科技属性及推广的技术难度较高,从而对销售人员的学历层次、专业背景、知识结构要求更高。

(2)销售对象决定了公司需要高学历销售人员拓展业务

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销售对象主要系知名科所院校、医药公司、CRO公司和综合性医院,业务具体对接人主要系PI团队成员(PI、PI团队骨干、PI下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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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博士等)、医药公司及CRO公司的研发人员。

由于销售对象的特殊性,公司的销售人员需要具备实验室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学历层次、专业背景、知识结构,才能够与业务具体对接人进行对等的技术交流并持续拓展业务。

(3)销售模式决定了公司需要高学历销售人员拓展业务

公司销售人员需要具备前期市场推广、中期具体销售方案制定以及后期售后支持的能力,才能较好地向客户综合开展业务拓展:

①前期市场推广过程中,销售人员需要了解学界前沿领域、业界主流方向,熟悉公司服务能力的品系、组合,并且需要与客户展开长期的跟进、磨合、专业交流,才能逐步、长期地将公司的各类服务方案及时推广给更多的使用者,从而开发市场需求。

②中期具体销售方案制定过程中,销售人员需要熟悉客户的实验室环境及业务流程,并且具备与客户在专业研究领域对接所需的专业能力才能胜任。一方面,销售人员需要协助客户确定购买何等类型的模型产品;另一方面,销售人员需要根据客户具体研发、生产需求,协助客户制定最优的模型交付方案。销售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才能胜任。

③后期售后支持也是销售环节的重要构成。相关工作主要包括跟进客户关于具体模型小鼠的表型变化、饲养繁育、基因型鉴定、RNA以及蛋白层面鉴定等的具体实验操作问题,需要帮助客户排查问题、调整实验方案等,因此亦要求销售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发行人销售团队、研发团队的组织结构及工作开展差异导致销售人员学历层次优于研发人员

(1)发行人销售团队的组织结构相对扁平

发行人采取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因发行人的产品具有专业性、定制性等特征,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需要一线销售人员对高校实验室和研究所的PI、制药公司和CRO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交流,确保发行人新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能够及时传达到客户,并对客户的特定需求及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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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情况,发行人销售团队的组织结构相对扁平化,除1名销售总监和3名大区经理负责统筹管理外,其余均为一线销售人员。该组织结构有利于发行人与客户之间快速的信息传递,缩短交流距离,但对于一线销售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独立应对能力有较高要求。

(2)发行人研发团队的组织结构更具纵深性

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研发包含模型构建、种群扩繁、表型分析等流程,仅模型构建就包含策略设计、载体构建、小鼠胚胎干细胞转染、受精卵和胚胎的显微注射、基因型鉴定、模型繁育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又分别由多道工序组合而成。

基于上述研发特点,发行人的研发活动由多个部门协作完成,每个部门又具备多级纵深的人员结构,公司以研发团队整体而非个别核心人员开展研发工作。

具体而言,各部门设立了多级纵深的人员结构,由部门经理(以博士学历人员为主)负责整体方案的设计、重大疑难问题攻关、统筹研发任务的开展;平台主管(以博士、硕士学历人员为主)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并切分任务至各研发小组;研发小组组长(以硕士、本科学历为主)在各自负责领域将技术方案细化后推进实施;小组成员(以本科及以下学历为主,具备丰富的实验操作经验)负责各研发具体技术性工序的实践、实施。

综上,公司销售人员学历层次优于研发人员的原因,是基于公司现有的销售模式和研发模式共同决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

(二)学历背景为大专及以下的研发人员的岗位安排、工作内容、在研发工作中发挥的具体职能和作用

发行人54名研发人员中,学历背景为大专及以下的研发人员合计10人,其岗位安排、工作内容、在研发工作中发挥的具体职能和作用如下:

部门工作内容人数岗位安排在研发工作中发挥的具体职能和作用
科学与技术研究部实验动物的行为学分析和药效评价1研究专员在研发项目的表型分析环节,从事小鼠水迷宫、旷场、十字迷宫等行为学实验操作。
大鼠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构建1研究专员在研发项目的模型构建环节,从事大鼠的供受体提供、显微注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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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动物模型新品系的繁育和维护2研究专员
模型研发部基因修饰小鼠模型的胚胎显微实验操作1研究专员在研发项目的模型构建环节,从事小鼠胚胎显微注射实验操作工作。
基因修饰小鼠的胚胎冻存、复苏及快速繁育实验操作2研究专员在研发项目的模型构建环节,从事基因修饰小鼠的取卵、胚胎冻存、复苏以及快速繁育等实验操作工作。
新基因修饰小鼠品系的筛选和培育(F1代)2研究专员在研发项目的模型构建环节,从事F1代基因修饰小鼠繁育、剪尾标记等实验操作。
工业客户部荧光示踪细胞系构建及筛选,小鼠原代细胞分离培养及永生化1研究专员在研发项目的模型表型分析环节,从事基因改造细胞系的构建、原代细胞的分离培养、自发肿瘤细胞系的构建等实验操作。
合计10--

(三)结合研发人员学历层次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研发能力,如何体现技术先进性鉴于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研发的特点,公司现有的研发模式是以团队合作为基础,由多部门协同,各部门成员分工协作,最终完成研发目的。其中,各部门成员主要由部门经理、平台主管、研发小组组长和研发小组成员构成,具体的部门成员学历及分工如下:

1、部门经理以博士学历人员为主,主要负责本部门研发环节整体方案的设计、重大疑难问题攻关、统筹研发任务的开展等。发行人各部门经理在生命科学领域均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其中,费俭拥有教授职称,孙瑞林拥有研究员职称,顾淑萍拥有副教授职称,王津津拥有副研究员职称。凭借先进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研发经验,该等人员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推动公司的研发开展,为公司研发效率及技术先进性提供保障。

2、平台主管以博士、硕士学历人员为主,主要负责制定具体的可执行方案,并将具体方案分工序交由各个研发小组依次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解决具体疑难问题,并向部门经理反馈整体方案的可行性。该等人员具备特定的研发管理经验和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能够保证方案的有效实施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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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小组组长均为硕士或本科学历人员,主要负责在各自负责领域将技术方案细化后分配给研发小组成员,指导研发小组成员完成具体的工序。该等人员具有丰富的实验操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够保证各工序的完整、有效执行。

4、研发小组成员以本科及以下学历为主,具备丰富的实验操作经验。因生物学及分子细胞等实验操作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为保证实验的成功率,相关工序对小组成员技术操作的熟练度有较高的要求,而对于该等人员的学历要求不高。

综上,发行人已逐步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研发人员梯队。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基因编辑技术作了较多针对性的优化和改进;拥有的标准化模型数量稳步增长;提供的模型产品契合行业发展方向,能够精准匹配下游客户的前沿需求,得到知名科研院所和生物医药公司的广泛使用。由此,发行人现有的研发团队具备研发能力,且能保证技术的先进性。

二、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花名册,了解销售人员及研发人员的岗位及学历构成;

2、访谈公司销售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的销售运行模式以及销售人员的具体职责;

3、访谈公司研发相关负责人,了解研发流程、研发成果及各研发人员的职责。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销售人员学历层次优于研发人员的原因,是基于公司现有的销售模式和研发模式共同决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

2、公司学历背景为大专及以下的研发人员的工作岗位以研究专员为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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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具体的实验操作等技术性工作,在研发中主要担任技术人员的角色。

3、发行人已逐步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研发人员梯队。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基因编辑技术作了较多针对性的优化和改进;拥有的标准化模型数量稳步增长;提供的模型产品契合行业发展方向,能够精准匹配下游客户的前沿需求,得到知名科研院所和生物医药公司的广泛使用。发行人现有的研发团队具备研发能力,且能保证技术的先进性。

三、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中科创板定位要求,核查发行人在行业内研发能力所处水平是否与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描述相符,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一)发行人在行业内研发能力所处水平的核查情况

1、发行人技术先进性及研发技术产业化概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持续跟踪国际前沿技术,在研发技术先进性和实现产业转化上保持行业领先。发行人目前在小鼠、大鼠、斑马鱼、线虫等模式生物体系上均实现了高效率的基因精准编辑,汇集了分子克隆、干细胞建立和培养、基因打靶和基因编辑、动物受精卵及胚胎显微操作、基因修饰动物育种扩繁、动物体外辅助生殖等一系列现代生物技术,并通过对该等技术的整合与创新,不断优化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技术服务质量,完善规模化、体系化的商业经营业态。

针对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和药物创制需求,发行人不断研发相关的基因敲除模型、基因敲入模型、人源化动物模型等品系,已形成了拥有6,000余种不同品系的动物模型资源库,良好契合了肿瘤、神经退行性疾病、精神疾病、代谢性疾病、罕见病的研究及相关药物研发需要,得到知名科研院所和生物医药公司的广泛使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研发能力及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1)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数量

从生命科学研究服务及基因功能研究服务来讲,模型数量是衡量可比公司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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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因基因众多,数量众多的模型代表了同行业公司对丰富的基因功能研究模型的储备能力,丰富的模型数量构成了基因功能研究的“图书馆”,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模型数量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模型数量
发行人6,017
Jackson Laboratory11,467
Taconic2,725
Charles River56
集萃药康超过16,000种
百奥赛图未获取公开数据
赛业生物未获取公开数据

注1:Charles River的数据更新至2017年6月,此后未有更新从模型数量储备而言,发行人与同行业领先者Jackson Laboratory、集萃药康尚存在一定差距,发行人通过不断研发进行模型资源库储备。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分别研发标准化模型数量为472种、1,099种、1,695种。标准化模型研发能力及研发效率不断提升。

3、运用于新药研发领域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研发能力及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1)人源化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数量

针对CRO公司、医药公司等开展药效研究及评价等方面的人源化小鼠模型资源需求,发行人开发了丰富的模型资源管线:针对肿瘤免疫治疗,开发了285种人源化基因修饰模型品系;针对靶向治疗药物,开发了127种自发肿瘤模型小鼠品系;针对罕见病治疗,构建了36种罕见病小鼠模型。根据公开可查询信息,对于免疫检查点靶点人源化小鼠模型,海外JAX、Taconic等尚无此类模型供应,国内少量企业存在同类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发行人的人源化基因修饰模型数量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人源化基因修饰模型数量
发行人285
Jackson Laboratory未获取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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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nic未获取公开数据
Charles River未获取公开数据
集萃药康69
百奥赛图130
赛业生物16

在面向CRO企业、医药企业等商业化客户领域,发行人的产品开发卓有成效。发行人人源化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数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公司前列。

(2)发行人在重要药物靶点及疾病治疗领域具备人源化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积累

1)肿瘤抗体治疗

肿瘤免疫治疗是当前癌症治疗领域最重要的研究方向之一,也是生物医药的前沿领域之一。肿瘤免疫治疗作用靶点明确,相比传统治疗方法具有精准治疗的优势。研发免疫治疗药物需构建相应的药物靶点模型,一般通过在鼠源基因中嵌入人源靶点基因序列完成,使其表达人源靶点。

发行人研发出了用于PD-1/PD-L1相关药品药效评价的人源化小鼠模型。PD-1(programmed cell death-1)是一个重要的免疫抑制分子,隶属CD28超家族,主要表达于 T 细胞表面。以PD-1为靶点的免疫调节在抗肿瘤、抗感染、抗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和器官移植存活等方面均有重要的意义。PD-L1(programmed celldeath ligand-1)是PD-1两个配体之一,主要表达于抗原递呈细胞、激活T细胞及其他免疫细胞上。PD-L1在多种肿瘤中高表达,与 PD-1 相互作用后可以产生抑制性信号,抑制 T 细胞增殖,造成免疫逃逸。PD-1/PD-L1相关药物有良好的商业化前景。根据医药魔方数据,PD-1/PD-L1相关药物中,默沙东的Keytruda(下称“K药”)与百时美施贵宝的Opdivo(下称“O药”)获批上市后其全球销售额呈现快速增长,2020年全球畅销药TOP20中,K药名列第二,销售额达到143.8亿美元;O药位居第七,销售额为69.82亿美元。中国PD-1药物市场正在迎来快速增长。2020年,国内PD-1产品销售额合计也超过了90亿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计,2025年中国PD-1市场规模将达到917亿元。相关药品的研发及新药上市申请工作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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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D47领域,发行人研发出了CD47人源化小鼠。CD47是一个高度糖基化的膜蛋白,又称为整合素相关蛋白(integrin associated protein,IAP),是免疫球蛋白超家族成员。CD47广泛的表达于细胞的表面,可通过与配体相互作用,介导细胞的增殖、迁移、吞噬、凋亡、免疫等一系列的反应。通过抗CD47抗体阻断CD47与配体信号通路,达到抑制肿瘤细胞的免疫逃逸,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和适应性免疫应答,是免疫治疗肿瘤的新途径。2020年9月,天境生物宣布与艾伯维达成了一项许可协议,将其CD47单抗lemzoparlimab(TJC4)在大中华区以外地区的开发及商业化许可给后者,天境生物可从艾伯维获得1.8亿美元首付款,交易总额19.4亿美元。2020年3月,吉利德(Gilead Science)宣布以交易总价值约49亿美元收购专注研发CD47通路抑制剂的生物技术公司Forty Seven。上述药品授权及并购交易均表明了CD47相关药物的较高商业化价值。2)细胞治疗细胞治疗是利用患者自体(或异体)的成体细胞(或干细胞)对组织、器官进行修复的治疗方法。广泛用于骨髓移植、晚期肝硬化、股骨头坏死、恶性肿瘤、心肌梗死等疾病。针对细胞治疗日益增长的研发需求,发行人针对性的开发了一系列产品,上市的部分应用于细胞治疗的模型示例如下:

① M-NSG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模型

该模型含有NOD背景下Prkdc

scid纯合突变和IL2rg功能缺失突变,免疫系统缺乏成熟的T细胞,B细胞和功能性NK细胞,表现为重度免疫缺陷,可高效地植入人源细胞和组织。该模型适用于将基因工程改造的T细胞(CAR-T细胞)移植到小鼠体内,观察其药效和毒性、安全性评价。

② B2M敲除M-NSG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模型

B2M基因编码的β2 microglobulin是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物I (MHC I)类分子的亚基。MHC I类分子介导的T细胞反应在异种排斥反应中起到重要作用。在M-NSG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模型背景上敲除B2M基因,破坏小鼠细胞表面的MHCI类分子,人源外周血淋巴细胞移植后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效应将被显著减弱,可以比M-NSG小鼠获得更长的实验窗口期,因而在CAR-T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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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更理想的人源化小鼠模型。

3)罕见病基因治疗罕见病虽然发病率低,但疾病种类繁多。针对日益增长的罕见病基因治疗研发需求,发行人开发了一系列罕见病模型,上市的部分模型示例如下:

① F8基因敲除小鼠:

F8是人凝血因子VIII在小鼠体内的同源基因。人凝血因子VIII(FVIII)缺乏或功能障碍会引发X染色体连锁隐性遗传性甲型血友病,患病率约为1/10000~1/5000。F8基因敲除小鼠模型可复制人凝血因子VIII缺陷导致的凝血障碍表型。

② F9基因敲除小鼠:

F9是人凝血因子IX在小鼠体内的同源基因。人凝血因子IX(FIX)缺乏或功能障碍会引发X染色体连锁隐性遗传性乙型血友病,患病率约为1/40000。F9基因敲除小鼠模型可复制人凝血因子IX缺陷导致的凝血障碍表型。

(3)发行人相关人源化小鼠模型查新情况

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的查询结果,发行人提供的KDR、TNFR2、CD147、PD-1、PD-L1、CTLA4等8个免疫检查点人源化小鼠模型具有新颖性,国内外公开文献中未见与该项目技术特点完全相同的技术公开,综合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二)发行人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方面的核查

1、发行人具备高效的研发体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人数为366名,其中研发人员为54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4.75%。研发部门设置方面,发行人设置了包括科学与技术研究部、模型研发部、快速繁育部、分子与生化研究部、工业客户部侧重于研发活动的部门。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模型研发、药效评价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并由核心技术人员领导发行人的研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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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分别研发标准化模型数量为472种、1,099种、1,695种。标准化模型研发能力及研发效率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投入人源化小鼠模型研发,研发了PD-1/LAG3、4-1BB 、KDR、CD28、CD4、CCR2、Apoe4、ACE2、CTLA4、TNFRSF1B等人源化模型。

发行人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拟达到的主要目标参与 人员进展 情况应用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1人源化抗体小鼠模型研发用产生人抗体的轻链、重链序列替换小鼠的对应序列,建立人源化抗体小鼠模型平台孙瑞林、王津津、朱海燕进行中抗体药物研发国内 领先
2罕见病模型资源库建设模拟人类罕见病发病情况,制备100种罕见病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孙瑞林、王津津、池骏进行中罕见病新疗法和新药物开发国内 领先
3人源化药靶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资源库建设结合当前药物研发热门靶点情况,制备200种药物靶点人源化动物模型孙瑞林、王津津、周宇、池骏进行中靶点药物研发、药效评价国内 领先
4基因敲入重组酶工具模型库建设结合科研热点,制备200种组织特异性的Cre,Dre基因敲入小鼠、大鼠模型孙瑞林、王津津、周宇、茅文莹已完成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中实现基因的组织特异性敲除和过表达国内 领先
5自发肿瘤小鼠模型资源库建设模拟人类肿瘤发生情况,制备100种各类组织器官的自发肿瘤基因修饰小鼠模型孙瑞林、王津津、吴友兵、顾淑萍基本 完成人类肿瘤发生机制的研究,药物筛选和药效研究国内 领先
6免疫缺陷小鼠模型新品系研发针对新的免疫疗法需求,开发10种新的免疫缺陷模型孙瑞林、王津津、程志奔、朱海燕进行中CAR-T等免疫治疗新疗法的药理毒理的评价研究国内 领先
7免疫细胞标记和剔除模型研发针对新的免疫疗法需求,建立20种用于免疫细胞标记和剔除的小鼠模型孙瑞林、王津津、庄华、朱海燕基本 完成对不同类型的免疫细胞进行标记或剔除,示踪免疫细胞在生理和病理状态下的动态变国内 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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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拟达到的主要目标参与 人员进展 情况应用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化和功能,用于免疫疗法机制等研究
8人源化小鼠肿瘤细胞系研发针对当前的免疫治疗热门靶点,构建50种人源化肿瘤细胞系孙瑞林、王津津、朱海燕进行中免疫治疗中野生型小鼠的肿瘤移植模型构建,用于药物抗肿瘤机制研究和药物药效评价国内 领先
9造血干细胞人源免疫系统重建模型在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模型中重建人的免疫系统孙瑞林、朱海燕、慈磊基本 完成免疫治疗的药效评价国内 领先
10外周血单核细胞人源免疫系统重建模型在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模型中重建人的免疫系统孙瑞林、朱海燕、慈磊基本 完成免疫治疗的药效评价国内 领先
11药靶基因敲除模型资源库针对当前的热门药物靶点,制备多种药物靶点基因敲除小鼠模型孙瑞林、王津津、池骏进行中抗体药物研发和基因功能研究国内 领先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3、发行人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发行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相关技术储备情况如下:

(1)DNA大片段组装系统开发技术

DNA克隆和组装技术是分子生物学的基本技术。近年来,基因编辑工具效率的提高为大片段基因改造提供了可能,大片段DNA元件的体外快速组装改造能力变得尤为关键。客户对DNA大片段改造的需求日益增多,发行人针对客户需求开发了多片段快速高效组装系统,提高了对大片段DNA的操作能力。

(2)CHO细胞定点高表达系统开发技术

CHO细胞是目前治疗性蛋白生产的主要工具细胞,近70%已经上市的治疗性蛋白是由CHO细胞表达生产的。但目前的CHO表达体系存在构建周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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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量低等问题。发行人基于对基因编辑技术的运用,鉴定CHO细胞基因组中高表达热点区域,通过定点整合技术将目标基因定点整合到基因组中,缩短细胞株构建周期,提高表达量,建立CHO细胞定点高表达系统。

(3)肿瘤免疫治疗靶标筛选系统开发技术

虽然以PD-1、PD-L1等免疫检查点为靶标的肿瘤免疫治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大约只有15-20%的病人有响应,因此发现更为有效的免疫治疗靶标和优选发现可以与PD-1抑制剂联合使用发挥最好效果的靶标,是目前面临的一大挑战。发行人基于丰富的模型研发经验和对基因编辑技术的熟练运用,开发全基因组层面的基因筛选系统,用于寻找新的肿瘤免疫治疗靶标。

(4)DNA大片段定点插入系统开发技术

虽然CRISPR/Cas9等基因编辑工具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同源重组的效率,这种效率的提升通常体现在几kb以内的同源重组,在小鼠基因组中对几十kb,上百kb,甚至Mb级别的基因组操作仍然有很大的困难。随着研究的深入,在小鼠上对于这种大片段基因组操作的需求日益增加,发行人针对此需求,正在开发DNA大片段定点插入系统,提高在基因组水平对百kb以上大片段DNA的操作能力。

(5)鼠源肿瘤移植模型资源库系统开发技术

同种异体移植小鼠肿瘤模型,由于接种肿瘤的小鼠保留有完整的免疫系统,在肿瘤免疫疗法的药效评价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但这种模型的构建,接种的肿瘤细胞需要来源于相同遗传背景的小鼠品系,目前常规使用的C57BL/6,Balb/c小鼠来源的肿瘤细胞系数量较少,限制了该类模型在肿瘤免疫治疗中的应用。发行人针对这种情况,正在开发20种来源于C57BL/6,Balb/c背景的肿瘤细胞资源库,用于后续免疫治疗研究中的肿瘤药效评价,抗肿瘤机制研究。

(6)人源化抗体小鼠开发技术

人源化抗体小鼠用于抗体药物发现。单克隆抗体药物是生物医药领域最具前景的发展方向之一,抗体药物从上市以来,经历了从鼠源抗体到人鼠嵌合抗体,再到人源化抗体和全人源抗体的发展历程。鼠源抗体具有很强的免疫原性,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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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产生严重的免疫反应。随着抗体人源化技术的成熟,人源化抗体和全人源抗体成为当前抗体药物研发的主流。全人源抗体的实现主要有2种方式:人抗体库展示技术和人源抗体转基因动物,已上市全人源抗体中约70%是通过人源抗体转基因小鼠获得。针对人源化抗体小鼠在抗体药物研发中的重要作用,发行人正在研发该类小鼠,通过将人源抗体基因替换鼠源抗体基因,实现小鼠体内直接产生全人源抗体,节约抗体药物研发的时间。

发行人在上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方面均具备技术储备。

(三)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在行业内研发能力所处水平与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描述相符,发行人拥有行业内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中的科创板定位要求。问题5:关于仅由PI或项目联系人签名的合同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报告期内科研项目大部分业务合同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发行人认为PI或项目联系人签字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职务代理行为全部要件。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PI代科研机构与发行人签署合同的情形并未取得科研机构的专项书面授权,但PI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获批时就已取得相关授权;综合科研项目的实际特点、《民法典》相关规定及交易双方真实的交易背景,发行人部分科研项目合同仅由PI或项目联系人签名不影响合同效力,且合同效力及于科研机构。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上述合同对应的科研课题项目在最初申请时,具体的申请主体(是以单位名义申请,还是以个人名义申请);(2)上述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均认可的合同主体情况、回款方、科研成果归属方;(3)上述合同是否发生过违约情况,发生违约时,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主体;(4)合同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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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行业惯例的具体情况;(5)上述合同对应科研项目的具体类别构成情况、其中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具体占比情况;上述合同对应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情况,若存在差异请分类别说明;结合前述事项进一步说明认定PI或项目联系人签字属于职务代理行为的具体依据;(6)结合前述(1)-(5)事项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将科研机构认定为客户的具体依据。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逐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说明具体的核查程序,是否已对有代表性的科研机构进行走访、访谈等或取得其对上述相关事项的认可。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合同对应交易的采购决策主体、构成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的决策主体(如收货方、无异议方等)、发票抬头主体、回款方等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式、核查比例,并就上述问题(6)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关于合同有效性的情况说明

1、发行人的客户为科研机构,而非PI个人

发行人的客户为科研机构而非PI个人。具体认定理由如下:

(1)发行人业务合同的相对方、商品交付接收地、发票开具对方、回款对方均为科研机构发行人向科研机构开展销售的过程中,通常具备以下交易特征:

①业务合同相对方为科研机构。在发行人签署的业务合同中,相对方为科研机构,而非PI个人。科研机构认可自身作为该等业务合同的相对方:一方面,经向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财务处——负责采购支付事项;科研处——负责知识产权归属事项)访谈求证,科研机构认可PI在职权范围内有权以科研机构名义与供应商签署合同;另一方面,发行人以此模式开展业务多年,科研机构均能对自身作为业务合同相对方予以认可,业务合同履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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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商品交付接收地为科研机构。对于科研机构客户,发行人交付小鼠等商品,其交付接收地(即收货地址)为科研机构的动物房或实验室。

③发票开具对方为科研机构。在商品交付及产品确认后,发行人执行发票开具程序。相关业务发票的开具对方为科研机构,不存在向PI团队开具发票的情况。

④回款对方为科研机构。根据发行人业务回款情况,相关款项均由科研机构(通常为财务处)直接向发行人支付,不存在从PI团队处取得业务回款的情况。同时,鉴于发行人单笔业务规模较小,不存在分段交付并确认收入的情况,科研机构对于回款义务亦采用一次性确认的方式。

因此,无论从合同签署情况,或从商品流、发票流、资金流的角度出发,均能够认定发行人客户为科研机构。

(2)业务合同对应的科研课题项目在最初申请时,具体的申请主体是科研机构

科研课题的申请主体是科研机构,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执行。

在科研课题的申请过程中,首先由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形成具体的课题创意,并将该等课题创意上报至科研机构,经科研机构内部核准后,以科研机构作为申请单位向相关主管单位实施课题经费申请。如果课题经费申请成功,该等经费由主管单位下发至科研机构(申请单位)处,由科研机构统一管理、使用。

在上述申请过程中,科研机构作为项目申请单位,负责统筹、组织下属所有PI团队的科研课题项目申请工作,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科研人员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执行,包括探索研究方向、编制研究计划及项目预算、具体科研工作的开展等。不存在PI团队脱离或独立于科研机构,以自身作为申请主体申请科研经费的情况。

(3)业务合同对应的科研课题项目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科研成果的归属方为科研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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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科研项目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科研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均明确科研项目的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如下:

发布部门法律法规名称规定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或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以财政资金资助为主的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
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②科研成果中的职务发明创造归属于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使用科研经费系执行其所在单位的科研任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成果,根据《专利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应当归属于科研机构。具体如下:

发布部门规定名称规定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本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其他技术成果,是高等学校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

发行人主要科研机构客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的内部规定与前述《专利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之规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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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内部规定名称规定内容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学校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后,其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利属于学校。申请被批准后,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属学校。
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为执行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利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其他技术成果,属职务技术成果,相应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属于学校。
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归所在院属单位。

综上,由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科研机构客户内部的具体管理规定可知,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③科研机构、PI均认可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和PI两方均认可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具体如下:

A、经向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财务处——负责采购支付事项;科研处——负责知识产权归属事项)访谈求证,PI使用科研课题经费形成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B、经抽样访谈部分PI(包括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华山医院等)求证,PI认可使用科研课题经费形成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④科研成果中的职务作品归属于作者

除职务发明创造外,科研项目还会产生论文等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属于作者。具体法规规定情况如下:

发布部门规定名称规定内容
全国人大《著作权法》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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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为完成高等学校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十条规定情况外,著作权由完成者享有。高等学校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享有优先使用权。

对于前述著作权归属于作者的情况,并非对于科研经费归属于科研机构的否定,而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A、科研论文的作者只能是个人,不存在科研机构脱离执行团队独立发表论文的情况;

B、使用科研课题经费产生的科研论文,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表,而应当以科研机构的名义发表;

C、科研论文更倾向于个人荣誉而非经济价值,因此著作权归个人所有。

2、发行人存在部分合同仅PI或项目联系人签名而未包含科研机构签章

发行人仅PI或项目联系人签名的合同涉及科研机构,不涉及医药公司及CRO公司等工业客户。其原因主要是根据我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PI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具有自主权,在此背景下,科研机构在其制定的经费管理制度中,亦赋予PI很大的自主权,实务中科研机构对PI自行决定的合同经费使用行为予以认可。

(1)我国目前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我国目前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分为两个层面:其一为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务院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其二为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

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该等文件对于科研经费的监管、使用的规定具有概括性和一致性,明确了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对科研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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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对科研项目的人财物有制定预算和自主支配权。具体指导性文件的规定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六)/1”。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以发行人相关客户为例,如《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同济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该等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科研机构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PI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承担直接责任。具体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六)/1”。我国目前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具有一致性,对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的规定并不存在差异,均明确了科研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职责,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具有自主性。因此,在科研项目的预算范围内,PI有权使用项目资金采购科研资料。

(2)合同仅PI签名的原因

在上述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下,科研项目合同仅PI签名而未包含科研机构签章的原因主要包括:

1)PI属于相关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有权决策经费使用,PI采购的物品根据其项目进展的需要而决定,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在合同金额较小的情况下,科研机构一般不作实质性决策、判断,因此科研机构签章流程在实务中不具备必要性;

2)科研机构掌管大量项目经费,并下辖大量PI团队,各团队、项目的采购种类多、范围广,因此科研机构签章流程在实务中不具备便利性;

3)合同仅项目负责人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符合行业惯例。相关行业惯例在发行人实践过程中得以验证:

首先,发行人长期以来按相关模式开展业务。发行人自2000年设立至今,一直持续稳定地向科研机构提供基因编辑动物模型产品或相关技术服务。发行人与科研机构签署的业务合同,存在PI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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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该等业务模式长期存在,但从未发生过违约纠纷情况,业务对接及销售回款均能够顺利开展。其次,相关行业惯例得到了客户确认。经向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访谈求证:

①科研机构认可PI在经费预算范围内的自主采购决策;②PI以科研机构名义与供应商签署合同属于PI的职权范围;③PI可以先行执行采购,采购完成后再走报账支付流程,科研机构对于前述情况予以认可并付款;④前述情况在科研院所比较常见,且对于各家供应商均有类似执行。

(3)合同仅项目联系人签名的原因

发行人少量业务合同仅由项目联系人签名。项目联系人为PI指定人员,负责具体科研项目执行工作。合同仅项目联系人签名的情况通常系:1)PI出差、访学等客观原因无法签字;2)合同、订单金额较小因而PI团队内部指定联系人负责。合同由项目联系人签字时,发行人均核实项目联系人身份,确信其属于PI的课题组成员。

3、发行人部分合同仅PI或项目联系人签名而未包含科研机构签章的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部分合同仅PI或项目联系人签名,而未包含科研机构签章,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其合同有效。

(1)职务代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职务代理是指根据代理人所担任的职务而产生的代理,即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特别授权,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职务代理能够弥补商事交易中法定代表人制度的不足,满足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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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易的需求,也能够增强交易结果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使交易相对人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2)PI或项目联系人签字属于职务代理行为

根据前述规定,职务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为:①代理人须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②代理事项须是职权范围内的事项;③代理人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PI或项目联系人向发行人采购并签署合同的行为,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具体认定理由如下:

①PI或项目联系人属于执行科研机构工作任务的人员

A、PI属于执行科研机构工作任务的人员

通过走访相关科研机构客户的PI并查询相关PI的公开任职信息,发行人科研机构客户的PI均系科研机构客户聘任的教授、研究员等,主要从事生命科学领域的相关科研工作,该等人员均属于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

同时,通过访谈相关PI并查询相关PI以所在科研机构名义申请的科研项目公示信息,该等PI均有作为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且正在实施的科研项目,该等项目的申请单位(依托单位)为PI所在科研机构,PI作为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实施该等科研项目属于执行科研机构的工作任务。

B、项目联系人属于执行科研机构工作任务的人员

项目联系人为PI指定人员,通常为PI下属高年级研究生,负责具体科研项目执行工作。

合同由项目联系人签字时,发行人均核实项目联系人身份,确信其属于PI团队成员。一方面,在课题项目层面,PI与PI团队成员存在上级与下属的工作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取得PI对于PI联系人的授权确认,以及向部分PI抽样电话访谈,确认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系经PI认可。因此,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属于执行工作任务。

②PI或项目联系人向发行人采购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属于其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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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的事项如前所述,根据我国目前关于科研项目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和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PI作为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有权自主使用科研经费。以前述发行人部分客户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的内部管理规定为例,该等管理规定均明确了PI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承担直接责任。

鉴于发行人提供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为生命科学领域研究项目所需的材料和服务,PI为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有权使用科研项目资金采购该等材料或服务。同时,经向相关科研机构客户的财务处、科研处负责人求证,PI根据其科研项目需要自行采购并与发行人签订相应的合同,该行为属于PI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因此,PI作为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依据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权,有权代表科研机构签署所需材料和服务的采购合同,其自然享有相应的代理权,无须科研机构特别授权。

此外,PI组建项目团队执行科研课题项目,对于项目联系人予以授权,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③PI或项目联系人系以科研机构的名义与发行人签订合同

如前所述,发行人由PI或项目联系人签字的合同,其合同相对方均明确约定为科研机构,合同约定发行人向科研机构提供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或相关技术服务,并经科研机构内部流程后,由科研机构承担该合同的价款支付义务。

综上,PI或项目联系人作为科研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向发行人采购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并以科研机构的名义与发行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关于职务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职务代理行为。

4、发行人针对未盖章合同的管控措施及纠纷情况

(1)发行人未盖章合同的金额及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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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大部分客户为科研机构。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发行人来自工业客户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17.94%、27.00%、33.71%,来自科研院所、综合性医院等科研机构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82.06%、73.00%、66.2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于科研机构客户未履行完毕合同中:

①存货中,对应合同未取得科研机构盖章的,截至本回复签署日金额为

882.46万元。其中,849.68万元(占比96.29%)由PI签字,其余32.78万元(占比3.71%)由项目联系人签字,且该等项目联系人均已取得PI授权。

②应收账款中,对应合同未取得科研机构盖章的,截至本回复签署日金额为3,629.53万元(该部分截至2021年4月30日已回款1,171.82万元)。其中,3,456.70万元(占比95.24%,该部分截至2021年4月30日已回款1,128.26万元)由PI签字,其余172.83万元(占比4.76%,该部分截至2021年4月30日已回款43.56万元)由项目联系人签字,且该等项目联系人均已取得PI授权。

相关合同均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合同有效。

(2)发行人对与科研机构客户签署合同的管控

针对行业特征及业务开展模式,发行人在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了销售人员在与科研机构客户签署合同时应履行的程序,以确保合同管控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①发行人通过检索科研机构公开信息、实地拜访等方式,确认科研机构与PI团队的职务关系;

②发行人通过检索科研项目的公开信息等方式,确认科研机构与PI团队的已获批科研项目情况及科研经费规模等;

③发行人通过日常沟通交流等方式,确认各科研项目进展情况;

④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包含客户名称,客户纳税识别号,客户开票信息,客户单位法人,客户银行账号信息,PI团队及联系人信息,联系方式(电话、电邮等),联系地址等;

⑤取得PI对于项目联系人的授权确认,以及向部分PI抽样电话访谈,确认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系经PI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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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经建立对于科研客户及PI团队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经长期执行有效。

此外,发行人客户多为知名科研院所,业务对接的PI多为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均有较高信誉;同时,该等具体业务订单较为分散(2020年度涉及PI团队数量约2,000个、涉及订单数量约5,000个),相关业务风险可控。报告期内,发行人回款情况良好,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74.57万元、3,477.11万元、5,910.30万元。

(3)发行人与科研机构间未发生过相关的纠纷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发行人历史上未曾发生因科研机构未签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或交易纠纷。

(二)上述合同对应的科研课题项目在最初申请时,具体的申请主体(是以单位名义申请,还是以个人名义申请)

科研课题的申请主体是科研机构,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执行。

在科研课题的申请过程中,首先由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形成具体的课题创意,并将该等课题创意上报至科研机构,经科研机构内部核准后,以科研机构作为申请单位向相关主管单位实施课题经费申请。如果课题经费申请成功,该等经费由主管单位下发至科研机构(申请单位)处,由科研机构统一管理、使用。

在上述申请过程中,科研机构作为项目申请单位,负责统筹、组织下属所有PI团队的科研课题项目申请工作,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科研人员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执行,包括探索研究方向、编制研究计划及项目预算、具体科研工作的开展等。不存在PI团队脱离或独立于科研机构,以自身作为申请主体申请科研经费的情况。

(三)上述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均认可的合同主体情况、回款方、科研成果归属方

上述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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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主体和回款方

发行人向科研机构开展销售的过程中,通常具备以下交易特征:

①业务合同相对方为科研机构。在发行人签署的业务合同中,相对方为科研机构,而非PI个人。科研机构认可自身作为该等业务合同的相对方:一方面,经向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财务处——负责采购支付事项;科研处——负责知识产权归属事项)访谈求证,科研机构认可PI在职权范围内有权以科研机构名义与供应商签署合同;另一方面,发行人以此模式开展业务多年,科研机构均能对自身作为业务合同相对方予以认可,业务合同履行正常。

②商品交付接收地为科研机构。对于科研机构客户,发行人交付小鼠等商品,其交付接收地(即收货地址)为科研机构的动物房或实验室;

③发票开具对方为科研机构。在商品交付及产品确认后,发行人执行发票开具程序。相关业务发票的开具对方为科研机构,不存在向PI团队开具发票的情况。

④回款对方为科研机构。根据发行人业务回款情况,相关款项均由科研机构(通常为财务处)直接向发行人支付,不存在从PI团队处取得业务回款的情况。同时,鉴于发行人单笔业务规模较小,不存在分段交付并确认收入的情况,科研机构对于回款义务亦采用一次性确认的方式。

因此,合同主体为发行人和科研机构,回款方为科研机构。结合发票开具对方和商品交付接收地的约定,均能够验证发行人客户为科研机构。

2、科研成果归属方

科研成果的归属方为科研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科研项目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科研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均明确科研项目的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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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法律法规名称规定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或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以财政资金资助为主的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
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2)科研成果中的职务发明创造归属于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使用科研经费系执行其所在单位的科研任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成果,根据《专利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应当归属于科研机构。具体如下:

发布部门规定名称规定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本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其他技术成果,是高等学校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

发行人主要科研机构客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的内部规定与前述《专利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之规定相一致:

客户名称内部规定名称规定内容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落实〈促进科本实施意见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学校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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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意见》完成的科技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后,其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利属于学校。申请被批准后,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属学校。
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为执行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利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其他技术成果,属职务技术成果,相应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属于学校。
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归所在院属单位。

综上,由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科研机构客户内部的具体管理规定可知,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3)科研机构、PI均认可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和PI两方均认可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具体如下:

A、经向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财务处——负责采购支付事项;科研处——负责知识产权归属事项)访谈求证,PI使用科研课题经费形成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B、经抽样访谈部分PI(包括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华山医院等)求证,PI认可使用科研课题经费形成的科研成果归属于科研机构。

(4)科研成果中的职务作品归属于作者

除职务发明创造外,科研项目还会产生论文等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属于作者。具体法规规定情况如下:

发布部门法律法规名称规定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为完成高等学校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十条规定情况外,著作权由完成者享有。高等学校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享有优先使用权。

对于前述著作权归属于作者的情况,并非对于科研经费归属于科研机构的否定,而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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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科研论文的作者只能是个人,不存在科研机构脱离执行团队独立发表论文的情况;B、使用科研课题经费产生的科研论文,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表,而应当以科研机构的名义发表;

C、科研论文更倾向于个人荣誉而非经济价值,因此著作权归个人所有。

(四)上述合同是否发生过违约情况,发生违约时,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主体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发行人上述合同未发生过违约情况。

鉴于PI使用项目经费采购科研物资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其以科研机构名义与发行人签署的合同,对科研机构发生效力。如果合同发生违约纠纷,发行人有权向科研机构主张违约责任,科研机构为上述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主体。

(五)合同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行业惯例的具体情况

首先,发行人长期以来按相关模式开展业务。发行人自2000年设立至今,一直持续稳定地向科研机构提供基因编辑动物模型产品或相关技术服务。发行人与科研机构签署的业务合同,存在PI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的情况,该等业务模式长期存在,但从未发生过违约纠纷情况,业务对接及销售回款均能够顺利开展。

其次,相关行业惯例得到了客户确认。经向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访谈求证:

(1)科研机构认可PI在经费预算范围内的自主采购决策;(2)PI以科研机构名义与供应商签署合同属于PI的职权范围;(3)PI可以先行执行采购,采购完成后再走报账支付流程,科研机构对于前述情况予以认可并付款;(4)前述情况在科研院所比较常见,且对于各家供应商均有类似执行。

关于金额较小的合同或订单由项目联系人签字。该等情形因PI出差、访学等客观原因无法签字而发生,在发行人未履行完毕合同金额中占比较低。发行人少量业务合同与项目联系人签署,均系基于与PI及其团队原有的合作基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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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为帮助其提高科研效率,尽早启动合同而采取的简化签署方式。因此,发行人的该等合同签署方式是与PI及其团队之间长期合作形成的交易习惯,符合客户实际需求。

(六)上述合同对应科研项目的具体类别构成情况、其中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具体占比情况;上述合同对应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情况,若存在差异请分类别说明;结合前述事项进一步说明认定PI或项目联系人签字属于职务代理行为的具体依据

1、上述合同对应科研项目的具体类别构成情况、其中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具体占比情况;上述合同对应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情况,若存在差异请分类别说明

(1)我国目前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我国目前对于科研项目的管理分为两个层面:其一为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务院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其二为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

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该等文件对于科研经费的监管、使用的规定具有概括性和一致性,明确了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对科研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PI对科研项目的人财物有制定预算和自主支配权。

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以发行人相关客户为例,如《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同济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该等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科研机构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PI对经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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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承担直接责任。

制定部门法规/制度名称科研机构职责定位个人的职责定位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关系
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科研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强化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制定内部管理办法,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调剂手续。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强化科研人员主体地位,在充分信任基础上赋予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强化责任和诚信意识,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实行终身追究、联合惩戒。-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责任。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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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体制;监督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提供相应支撑服务等。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高校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高校是科研项目的法人承担单位,也是科研人员的聘用管理单位。
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院级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等职责。项目(课题)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熟悉并掌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负责依法据实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合同(任务书)规定使用经费,并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及时将绩效考核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及个人。
同济《同济大学各类科技项目经费,均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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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与核算,专款专用。关规章制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确保项目经费的合规使用,并及时办理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相关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承担责任。
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如何,必须作为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和经费结转,对科研经费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发行人合同中对应科研项目的具体类别构成情况、其中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具体占比情况

我国各类科研项目由各级、各地、各主体分散管理,其数量、种类众多。其中覆盖面较广、影响力较大、涉及金额较大的科研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

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发行人知悉科研院所及下属团队存在多项科研课题项目,但不具备逐一确认科研机构各订单对应经费种类的条件,因此无法准确计算科研项目的具体类别构成情况。

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而言,发行人以2020年科研机构客户的各项目负责人为样本,选取对应收入在10万以上的项目负责人319名,通过查询第三方公开网站,确认其中获批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为292名,占比91.54%。

针对前述提及的科研项目中主要品类(具体包括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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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具体经费管理规定对于经费监管、使用等规定的详尽程度不一而同,但整体而言,具体经费管理规定不存在有悖于主管部门指导性规定的情况。相关具体经费管理规定列举如下:

制定部门法规/制度名称科研经费来源分类科研机构职责定位个人的职责定位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关系
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是项目(课题)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强化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审批。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预算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同意后,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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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国目前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具有一致性,对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的规定并不存在差异,均明确了科研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职责,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具有自主性。

2、结合前述事项进一步说明认定PI或项目联系人签字属于职务代理行为的具体依据

发行人部分合同仅PI或项目联系人签名,而未包含科研机构签章,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其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职务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为:①代理人须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②代理事项须是职权范围内的事项;③代理人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PI或项目联系人向发行人采购并签署合同的行为,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具体认定理由如下:

(1)PI或项目联系人属于执行科研机构工作任务的人员

A、PI属于执行科研机构工作任务的人员

通过走访相关科研机构客户的PI并查询相关PI的公开任职信息,发行人科研机构客户的PI均系科研机构客户聘任的教授、研究员等,主要从事生命科学领域的相关科研工作,该等人员均属于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

同时,通过访谈相关PI并查询相关PI以所在科研机构名义申请的科研项目公示信息,该等PI均有作为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且正在实施的科研项目,该等项目的申请单位(依托单位)为PI所在科研机构,PI作为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实施该等科研项目属于执行科研机构的工作任务。

B、项目联系人属于执行科研机构工作任务的人员

项目联系人为PI指定人员,通常为PI下属高年级研究生,负责具体科研项目执行工作。

合同由项目联系人签字时,发行人均核实项目联系人身份,确信其属于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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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一方面,在课题项目层面,PI与PI团队成员存在上级与下属的工作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取得PI对于项目联系人的授权确认,以及向部分PI抽样电话访谈,确认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系经PI认可。因此,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属于执行工作任务。

(2)PI或项目联系人向发行人采购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如前所述,根据我国目前关于科研项目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和科研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PI作为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有权自主使用科研经费。以前述发行人部分客户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的内部管理规定为例,该等管理规定均明确了PI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承担直接责任。鉴于发行人提供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为生命科学领域研究项目所需的材料和服务,PI为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有权使用科研项目资金采购该等材料或服务。同时,经向相关科研机构客户的财务处、科研处负责人求证,PI根据其科研项目需要自行采购并与发行人签订相应的合同,该行为属于PI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因此,PI作为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依据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权,有权代表科研机构签署所需材料和服务的采购合同,其自然享有相应的代理权,无须科研机构特别授权。

此外,PI组建项目团队执行科研课题项目,对于项目联系人予以授权,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PI或项目联系人系以科研机构的名义与发行人签订合同

如前所述,发行人由PI或项目联系人签字的合同,其合同相对方均明确约定为科研机构,合同约定发行人向科研机构提供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或相关技术服务,并经科研机构内部流程后,由科研机构承担该合同的价款支付义务。

综上,PI或项目联系人作为科研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向发行人采购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并以科研机构的名义与发行人签订合同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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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关于职务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职务代理行为。

(七)结合前述(二)-(六)事项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将科研机构认定为客户的具体依据综合前述(二)-(六)所述,发行人将科研机构认定为客户的具体依据如下:

1、科研课题的申请主体是科研机构,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执行;

2、从合同实际履行角度,合同主体为发行人和科研机构;回款方、发票开具对方和商品交付接收地均为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的归属方亦为科研机构。如果合同发生违约纠纷,发行人有权向科研机构主张违约责任,科研机构为上述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主体;

3、合同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符合行业惯例,具体体现为发行人长期以来按相关模式开展业务,从未发生过违约纠纷情况,业务对接及销售回款均能够顺利开展,且该等相关行业惯例得到了客户确认。关于金额较小的合同或订单由项目联系人签字,系发行人与PI及其团队之间长期合作形成的交易习惯,符合客户实际需求;

4、我国目前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具有一致性,对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的规定并不存在差异,均明确了科研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职责,PI对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具有自主性。PI或项目联系人作为科研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向发行人采购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并以科研机构的名义与发行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职务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合同有效。

综上,发行人将科研机构认定为客户具有合理性。

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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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确认科研项目申请主体情况;

2、查阅发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涉及科研机构的业务合同,确定合同主体情况,确定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民法典》“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3、对发行人银行流水及款项性质进行核查,报告期各期对客户回款的核查比例分别为72.23%、75.72%、81.74%,确认报告期各期客户回款均来自科研机构,未出现PI或项目联系人回款的情形;

4、通过发行人发票开具清单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票开具对方,了解发行人发票开具主体,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票开具主体为科研机构;

5、就PI身份、是否在学校任职问题,通过访谈PI、获取PI工作证明、网络核查PI任职及研究领域、PI基金获取情况等方式综合验证PI身份,研究领域是否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发行人产品及服务相关,确认PI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及“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PI任职、研究领域、科研项目基金获取情况等信息的核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PI身份及研究领域核查对应的收入金额10,267.959,229.208,180.50
科研机构收入金额13,004.9411,300.619,965.37
合计78.95%81.67%82.09%

6、针对《民法典》规定的职务代理要件“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发行人针对PI职权范围,具体查阅的规定如下表:

发文单位法规或规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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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同济大学《同济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7、就《民法典》职务代理行为构成要件及发行人与科研机构的交易惯例、合同签署惯例、科研机构内部管理规定、行业惯例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选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前三大科研机构客户及其他国内知名科研机构客户,客户类型涵盖高校、综合性医院、科研院所等各类型科研机构,最终选择了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下属机构、同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等代表性科研机构,访谈其财务处、科研处等有权部门负责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访谈的科研机构财务处、科研处核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访谈科研机构有权部门对应收入比例3,590.052,875.932,194.73
科研机构收入金额13,004.9411,300.619,965.37
合计27.61%25.45%22.02%

8、就《民法典》职务代理行为构成要件“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核查发行人相关商品的发货单、签收单等物流记录,确认发行人商品收货地址为科研机构所在地址;

9、就合同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访谈PI、科研机构财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确认发行人上述合同签署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0、就科研成果归属问题,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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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专利法》《著作权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访谈相关科研机构财务处、科研项处负责人,并抽样访谈部分PI包括(包括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华山医院等),确认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归属情况;

11、查阅《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同济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了解各个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对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的规定。确认主要类型科研项目关于科研机构和PI职责定位、经费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

12、查阅发行人由PI及项目联系人签署的业务合同,向发行人了解PI及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的背景、交易惯例、签署合同的内控措施、签署合同金额及占比情况;对于仅项目联系人签字的合同,取得了全部PI授权项目联系人签署合同的授权确认,并抽样电话访谈部分PI,结合《民法典》规定,判断由PI及项目联系人签署的合同是否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职务代理相关要件;

13、结合上述情况及发行人关于认定客户合理性的说明,核查发行人客户认定科研机构为客户的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科研课题的申请主体是科研机构,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执行。科研机构作为项目申请单位,负责统筹、组织下属所有PI团队的科研课题项目申请工作,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科研人员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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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探索研究方向、编制研究计划及项目预算、具体科研工作的开展等。不存在PI团队脱离或独立于科研机构,以自身作为申请主体申请科研经费的情况。

2、从合同实际履行角度,合同主体为发行人和科研机构;回款方、发票开具对方和商品交付接收地均为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的归属方亦为科研机构。

3、发行人上述合同未发生过违约情况。鉴于PI使用项目经费采购科研物资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其以科研机构名义与发行人签署的合同,对科研机构发生效力。如果合同发生违约纠纷,发行人有权向科研机构主张违约责任,科研机构为上述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主体。

4、合同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符合行业惯例,具体体现为发行人长期以来按相关模式开展业务,从未发生过违约纠纷情况,业务对接及销售回款均能够顺利开展,且该等相关行业惯例得到了客户确认。关于金额较小的合同或订单由项目联系人签字,系发行人与PI及其团队之间长期合作形成的交易习惯,符合客户实际需求。

5、我国目前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具有一致性,对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的规定并不存在差异,均明确了科研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职责,PI对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具有自主性。PI或项目联系人作为科研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向发行人采购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并以科研机构的名义与发行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职务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合同有效。

6、结合前述1-5事项,发行人将科研机构认定为客户具有合理性,具体依据如下:

(1)科研课题的申请主体是科研机构,科研机构下属PI团队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执行;

(2)从合同实际履行角度,合同主体为发行人和科研机构;回款方、发票开具对方和商品交付接收地均为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的归属方亦为科研机构。如果合同发生违约纠纷,发行人有权向科研机构主张违约责任,科研机构为上述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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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签名、无作为合同方的科研机构签章,符合行业惯例,具体体现为发行人长期以来按相关模式开展业务,从未发生过违约纠纷情况,业务对接及销售回款均能够顺利开展,且该等相关行业惯例得到了客户确认。关于金额较小的合同或订单由项目联系人签字。系发行人与PI及其团队之间长期合作形成的交易习惯,符合客户实际需求;

(4)我国目前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具有一致性,对科研机构与项目负责人等个人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关系的规定并不存在差异,均明确了科研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职责,PI对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具有自主性。PI或项目联系人作为科研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向发行人采购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服务并以科研机构的名义与发行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职务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合同有效。

三、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与科研机构客户的相关业务合同,确认其合同主体及签字盖章情况及其比例;

2、对发行人销售负责人、商务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销售业务流转情况、客户签收、验收情况等,抽样检查相应的签收单、确认单,核查收货方、收入确认主体等;

3、查阅了发行人向科研机构客户开具的全部发票抬头,确认相关发票抬头均为科研机构;

4、核查发行人客户回款相关银行流水及函证部分科研机构财务处,确认发行人业务回款来自于科研机构;

5、对发行人银行流水款项性质进行核查,报告期各期对客户回款的核查比例分别为72.23%、75.72%、81.74%,报告期各期客户回款均来自科研机构,未出现PI或项目联系人回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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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虽然上述合同对应交易的采购决策主体和构成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的决策主体均为PI,但该等决策并非PI个人的消费行为,PI作为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实施科研项目属于执行科研机构的工作任务,根据相关规定其有权自主使用科研经费,PI以科研机构的名义采购材料或服务的行为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同时,上述合同的相对方、商品交付接收地、对应发票开具对方、回款方均为科研机构。因此,发行人认定科研机构为客户具有合理性。问题6:其他问题

6.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产品和业务模式的实质,在产业链上所处的位置和发挥的作用;(2)发行人与境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技术、产品、规模体量、竞争优劣势等方面的对比情况;(3)发行人产品的市场份额占有率情况,发行人所处行业国内市场的总体市场格局情况、未来行业发展空间,发行人的市场地位;(4)若发行人所处的行业较为小众、未来行业发展空间受限、发行人市场份额占有率不高、与同行业巨头相比存在差距或竞争劣势,请发行人按照重要性原则完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揭示。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质量、相关数据或排名的出处来源及是否客观权威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发行人产品和业务模式的实质,在产业链上所处的位置和发挥的作用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二)主要产品及服务/2、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应用”中补充披露如下:

(1)发行人产品和业务模式的实质及产业链上所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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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所处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服务行业属于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医药领域的上游行业。由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牵头组织编制的《生命科学领域技术研究成果》指出,我国生命科学创新研究和医药产业化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亦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风险,在“科学信息、实验动物、科学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等“生命科学研究四要素”的关键技术上高度依赖进口。发行人涉及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技术服务属于实验动物范畴,是“生命科学研究四要素”之一,是进行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医药研发领域必不可少的关键原材料。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发行人面向科研机构提供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技术服务,主要用于基因功能研究,基因修饰类型主要包括基因敲入、普通敲除、条件敲除、点突变等方面。通过基因敲入、普通敲除,科学家可以研究得到特定基因及缺失特定基因对动物模型的相关影响;条件敲除为在生物体内的特定组织和细胞中破坏目的基因;点突变为将生物体基因组上一个或多个DNA碱基特异改造为其它碱基。上述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构建方便科学家直观了解得到或缺失特定基因在动物整体水平对生命活动、生理病理状态的影响,直接服务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研究,为科学家认识基因功能提供了良好的实验材料,服务于生命科学和医学领域的前沿研究。

在生物医药研发领域,发行人提供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技术服务在新药研发和CRO医药研发服务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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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CRO公司、医药公司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主要用于药效评价。随着创新药研发向精准化、靶向化深入发展,传统小鼠模型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小鼠生命系统中,特别是免疫系统,与人有很大差异,突出表现在先天免疫分子方面存在许多的不同,例如,小鼠缺乏功能性的TLR10,而在小鼠体内表达的TLR11、TLR12 和TLR13,在人体内却不存在。许多人致病因子和药物具有种系特异性。某些病原体引起的免疫反应特性与致病过程只针对人细胞,往往不感染小鼠。由于这些问题及因素的存在,限制了传统普通小鼠模型在药效评价、安全性评价方面的可靠性及有效性。

针对传统小鼠模型的局限性,发行人等一批同行业公司积极开发人源化小鼠模型。通过将人的基因整合到小鼠中,或者将人的细胞与组织移植到免疫缺陷小鼠中的方式构建人源化小鼠模型。人源化小鼠模型作为研究人特异性病原体感染,癌症生物学及其免疫治疗等方面的临床前模型载体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外,人源化小鼠作为转化医学模型,包括再生医学、移植和免疫学等生物学研究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发行人构建的人源化小鼠模型在此背景下服务于靶向药、生物大分子抗体药物的药效研究及药效评价,上述服务集中于临床前研究,是对传统小鼠模型的替代及优化。

(二)发行人与境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技术、产品、规模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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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优劣势等方面的对比情况

1、发行人与境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产品、规模体量等方面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2、发行人与同行业基本情况比较”中补充披露如下:

(3)境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及产品对比

同行业公司主营业务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及产品
Jackson Laboratory动物模型(包括普通动物模型及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下同)
Charles RiverCRO为主(80%),动物模型为辅(20%)
Taconic动物模型产品及服务
百奥赛图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创新型抗体药物研发
赛业生物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服务
集萃药康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服务
南模生物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服务

境外同行业公司中,Jackson Laboratory既从事普通动物模型相关业务,也从事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供应相关业务;Charles River主要从事药物发现、安全性评价等CRO服务,也提供动物模型供应业务,业务规模方面,CRO服务收入占比较高,动物模型收入占比较低,且主要提供基础品系动物模型;Taconic同样为综合性动物模型提供商。国内同行业企业中,百奥赛图除提供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外,还从事抗体药物研发业务;赛业生物、集萃药康及发行人主要提供基因修饰动物模型。

(4)境内外同行公司规模体量对比

境内外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动物模型相关收入
Jackson Laboratory4.41亿美元(2019年,约29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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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River6亿美元(2020年,约37亿元人民币)
Taconic2.02亿美元(2019年,约13亿人民币)
百奥赛图未知
赛业生物未知
集萃药康约2.6亿人民币
南模生物约2亿人民币

Charles River以普通动物模型品系为主,Jackson Laboratory、Taconic动物模型收入构成中,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和普通动物模型相对均衡。境内同行业竞争对手中,发行人2020年收入规模略小于集萃药康,发行人业务规模处于国内前列水平。根据Frost & Sullivan统计及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情况,发行人各细分业务收入规模与境内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

细分业务同行业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
定制化模型百奥赛图未获取数据0.40
发行人0.420.40
集萃药康0.240.30
赛业生物未获取数据0.21
标准化模型发行人0.530.39
集萃药康1.530.95

2、发行人与境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技术方面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3、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技术实力对比”中补充披露如下:

(1)发行人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数量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从生命科学研究服务及基因功能研究服务来讲,模型数量是衡量可比公司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因基因众多,数量众多的模型代表了同行业公司对丰富的基因功能研究模型的储备能力,丰富的模型数量构成了基因功能研究的“图书馆”,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模型数量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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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模型数量
发行人6,017
Jackson Laboratory11,467
Taconic2,725
Charles River56
集萃药康超过16,000种
百奥赛图未获取公开数据
赛业生物未获取公开数据

注1:Charles River的数据更新至2017年6月,此后未有更新

从模型数量储备而言,发行人与Jackson Laboratory、集萃药康尚存在一定差距,发行人通过不断增强研发进行模型资源库储备。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分别研发标准化模型数量为472种、1,099种、1,695种。标准化模型研发能力及研发效率不断提升。

(2)人源化模型数量同行业对比情况

针对CRO公司、医药公司等开展药效研究及评价等方面的人源化小鼠模型方面,发行人针对医药研发行业对动物模型的新需求,开发了丰富的模型资源管线:针对肿瘤免疫治疗,开发了285种人源化基因修饰模型品系;针对靶向治疗药物,开发了127种自发肿瘤模型小鼠品系;针对罕见病治疗,构建了36种罕见病小鼠模型。根据公开可查询信息,对于免疫检查点靶点人源化小鼠模型,海外JAX、Taconic等尚无此类模型供应,国内少量企业存在同类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发行人的人源化基因修饰模型数量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人源化基因修饰模型数量
发行人285
Jackson Laboratory未获取公开数据
Taconic未获取公开数据
Charles River未获取公开数据
集萃药康69
百奥赛图130
赛业生物16

在面向CRO企业、医药企业等商业化客户领域,发行人的产品开发卓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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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并在模型数量方面具备一定优势。技术方面,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的查询结果,发行人提供的KDR、TNFR2、CD147、PD-1、PD-L1、CTLA4等8个免疫检查点人源化小鼠模型具有新颖性,国内外公开文献中未见与该项目技术特点完全相同的技术公开,综合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3、发行人与境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竞争优劣势方面的对比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七)竞争优势与劣势”中补充披露如下:

1、竞争优势

(1)发行人拥有完善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研发体系

① 完善的模式生物基因修饰模型研发平台和研究分析体系

发行人专注于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和技术服务研发体系的构建,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完善了小鼠、大鼠、斑马鱼和线虫的基因修饰模型研发体系,实现了从基因信息分析到模型构建的一站式研发模式,利用多层次的模式生物体系建立了系统的基因功能体外分析、动物模型研发、体内表型分析和动物药效评价的人类基因功能研究和新药发现的科研服务能力。

② 智能化基因修饰方案设计平台

针对定制项目方案设计的生物信息学分析环节,发行人建立了SmartEddi系统,该系统利用强大的基因组数据挖掘功能,根据基因结构、修饰方式以及模型构建策略,采用精准算法对客户定制化要求深入分析,即时出具基因修饰产品的设计方案,使客户随时随地快速查询所需信息,同时使有关的设计人员掌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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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情况,减轻分析方案的工作压力,大大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2)发行人深耕基因修饰动物模型领域超过20年,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模型研发经验发行人自2000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研发,截至目前,发行人研发的标准化模型数量超过6,000种,人源化小鼠模型接近300种。发行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费俭于1999年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于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A类)。作为公司研发方向的主要负责人,费俭主导和参与了公司各核心技术的立项和项目实施。发行人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均具备丰富的动物模型研发或动物模型技术相关经验。

(3)公司在服务于创新药研发的药效评价动物模型方面具备优势

公司紧跟国际肿瘤、免疫、代谢、罕见病治疗药物研发趋势,针对上述治疗领域的主流靶点,如PD-1、PD-L1、CTLA-4、CD47等,系统性地建立了接近300种人源化小鼠品系,广泛地应用于动物模型药效评价领域。公司长期与药明生物、中美冠科等知名CRO公司,以及恒瑞医药、百济神州等知名创新药企业合作,形成了较强的药效评价服务优势。

(4)发行人拥有成熟的销售团队及本地化服务优势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及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具有所涉学科多、技术发展快、领域新、模型品种增长迅速、科研应用场景多变的特点。对于客户而言,发行人提供的产品有别于客户采购的多数标准类别、标准规格、同质化的研发、生产用材(例如普通试剂耗材等),而具备专业性、定制性等特征。上述业务特点导致行业内公司需维持销售团队及支持团队。发行人建立了成熟稳定、学历层次较高、规模较大的销售团队。

(5)发行人拥有成熟的SPF级实验动物生产运营管理体系

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产品质量对于科学实验研究而言至关重要,产品质量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动物设施管理。发行人高度重视模型产品质量,通过引进四级过滤系统、全新风模式以及生物安全型IVC笼具,不断优化动物设施;通过完善技术员、区域主管、设施主管、兽医巡视体系,从严供应商审核、新进动物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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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繁殖群检测等环节,保证了SPF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上述措施,发行人动物设施已获得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委员会的认可,取得AAALAC认证。此外,发行人建立了设施先进的“小鼠医院”,通过配备性能先进的血液生化检测仪、代谢笼、小鼠活体成像、小鼠CT、流式细胞仪等仪器设备,能够对小鼠进行血常规、血液生化指标、代谢指标、行为指标等各项检测,便于客户获得实验样品的及时检测和小鼠表型的及时分析。

2、竞争劣势

(1)相比于境外同行业公司,发行人成立时间较短,国际化程度较低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中,Jackson Laboratory成立于1929年,Charles River成立于1947年,Taconic成立于1952年,均具备悠久的发展历程,上述境外同行业公司国际化程度较高。相比于境外同行业公司Jackson Laboratory、Taconic、Charles River等,发行人成立时间较短,国际化程度不高,整体业务规模较小。

(2)发行人生产研发基地主要位于上海,全国化区域布局存在局限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存在一定的运输半径。目前发行人主要生产研发基地位于上海,目前暂未形成全国化的生产研发基地布局,业务辐射能力存在局限。

(3)融资渠道较为缺乏

发行人现处于快速成长阶段,行业竞争力持续提高。但随着行业技术的更新迭代和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大,本行业将会涌入更多市场参与者。发行人为巩固现有竞争优势,有必要在模型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拓展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而目前公司仅依靠自身积累将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因此需要拓宽外部融资渠道,突破资金限制,为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创新提供保障。

(4)业务规模有待进一步提高

发行人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的模型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当前订单需求。但随着市场的发展,产品需求偏好正由定制化逐渐向标准化转变,拥有丰富的标准化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品系储备并能够快速完成大量订单已成为行业重要竞争力。基于此,公司亟需继续丰富模型储备,提高模型生产效率,进一步强化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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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规模。

(三)发行人产品的市场份额占有率情况,发行人所处行业国内市场的总体市场格局情况、未来行业发展空间,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1、发行人产品的市场份额占有率、发行人所处行业国内市场的总体市场格局情况

关于市场份额、发行人所处行业国内市场的总体市场格局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

(三)所属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近三年的发展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2、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服务行业规模及前景”中补充披露如下:

2)国内市场规模、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及国内总体市场格局

根据GMI数据,2019年,国内动物模型市场规模约11亿美元,上述动物模型市场涵盖大小鼠、非人灵长类动物、犬类、斑马鱼等全部动物模型市场,预计2023年上述市场将增至15亿美元左右;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市场约为8亿美元,预计2023年将增至10亿美元左右。发行人所占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市场份额约为3%,反映了分散化的行业特点。按动物类型分类,中国市场中大小鼠动物模型市场规模2019年合计约4亿美元,发行人在大小鼠动物模型中的市场占有率约为6%。

在定制化模型领域,根据Frost & Sullivan 统计,2019 年国内市场规模为 4.3 亿元,按照发行人2019年定制化模型收入4,006.48万元测算,发行人定制化模型细分市场占有率为9.2%,在境内市场中排名市场第二,市场占有率与市场第一百奥赛图(9.2%)基本持平。

在标准化模型领域,根据Frost & Sullivan 统计,2019 年国内市场规模为 16 亿元,发行人2019年营业收入为3,944.77万元,市场份额为2.5%。上述16亿元市场规模包含了普通大小鼠动物模型,发行人在基因修饰标准化模型中收入占比高于2.5%。

在模型繁育及饲养服务领域,根据Frost & Sullivan 统计,2019年国内市场规模约为6亿元,发行人2019年上述收入合计6,103.01万元,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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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0.1%,国内市场排名位于首位。发行人所处细分市场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如下表:

细分市场界定市场规模(亿元)发行人市场占有率
基因动物模型市场(大小鼠、非人灵长类动物、犬类、斑马鱼等全部动物模型)523%
大小鼠动物模型266%
定制化模型4.39.2%
标准化模型162.5%
模型繁育及饲养服务610.1%

2、未来行业发展空间

关于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三)所属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近三年的发展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4、行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趋势”中补充披露如下:

(1)靶点发现及生物靶向创新药研发的不断增长提升了基因修饰动物模型需求

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及创新药研发不断催生出新的靶点发现及临床前研究需求。基因功能研究及靶点发现需要不断地对不同基因片段及位点进行基因编辑。随着基因功能研究及靶点发现的深入进展,对基因编辑动物模型的研发及市场需求将有所提升。根据泰格医药H股招股说明书,创新药市场规模及在全球药品市场规模中的占比均不断提升,创新药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285亿美元增加至2019年的4,367亿美元。

从创新药研发临床试验数据来看,2015年至2019年中国临床试验数量从339增至1,031,复合年增长率为32.03%,临床前药物研发需求同步高速增长,带动了用于临床前研究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需求的增加。

以中国的抗肿瘤药物市场分析,目前国内抗肿瘤药物以化疗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70%以上,其他靶向药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生物靶向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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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占23.4%,其余4.0%为免疫治疗药物。随着相关有利政策推动,新药上市及患者负担能力的提高,预计到2030年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将分别占据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的54.0%和35.7%。靶向药物及免疫治疗药物市场份额的提升过程意味着临床前研究及对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需求不断提升。

数据来源: Frost&Sullivan可以预见,在我国向全球生物医药行业制高点迈进的过程中,发展大分子创新药的重要性将不断提高,研发投入金额和占比将不断加大;靶向针对肿瘤、罕见病的药物治疗、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其对于疾病动物模型的“靶向性”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受此驱动,能够更好模拟人类疾病,实现靶点精准表达的人源化动物模型以及可以用于抗体药物研发的全人源抗体模型将成为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尖端化研究领域,能够深度契合靶向生物创新药的研发需求。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受益于靶向生物创新药的研发及精准治疗的发展,市场规模有望得到高速增长。

(2)中国市场基因修饰模型渗透率较低,蕴含巨大的发展空间以2019年GMI数据计算,中国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行业占全球同行业规模的比重约为7%左右,而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全球制药市场规模约为1.32万亿美元,中国约为0.24万亿美元,中国制药市场占全球的比例为18%。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市场规模占比远低于制药市场规模占比,反映了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存在一定滞后,也意味着同行业中国公司存在巨大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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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预计到2024年国内实验小鼠产品及服务市场规模将达到84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约为24.4%;到2030年,国内实验小鼠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236亿元。临床前服务方面,实验小鼠临床前服务提供商到2030年占据约 37 亿元的市场规模。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规模预计未来复合增长率较高。

中国市场无论在药物研发支出还是CRO市场规模增速方面均远高于全球市场,根据泰格医药H股招股说明书,全球药物研发支出2019年至2024年预计符合增长率为4.5%,而中国药物研发支出,2019年至2024年预计复合增长率高达17.7%;全球CRO市场规模2019至2024年预计复合增长率为8.9%,中国CRO市场2019年至2024年的预计复合增长率高达26.5%,中国市场预计增长速度均远高于全球市场。下游行业的高速增长为国内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3)临床阶段投入较大,临床前研究及动物实验的重要性日趋显现

根据泰格医药H股招股说明书,2019年全球医药研发投入规模达到1,824亿美元,其中药物发现阶段、临床前阶段、临床阶段的研发投入为381亿美元、206亿美元和1,236亿美元。临床阶段研发投入占药物研发整体投入的接近70%,2019年全球医药研发各阶段投入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泰格医药H股招股说明书

中国市场的临床阶段研发支出同样占比较大,2019年,中国药物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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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为211亿美元,其中药物发现、临床前及临床支出分别为31亿美元、40亿美元及140亿美元。2019年中国医药研发各阶段投入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泰格医药H股招股说明书由于临床研究阶段投入占比较大、失败风险率高,临床前阶段恰当地构造和使用动物模型筛选及评价药物的重要性日趋提升,动物模型在药物研发中降低成本、前置风险的作用日趋突出,这将有效带动动物模型的需求及在临床前研究中更广泛的运用。

(4)基因编辑技术的进步及运用效率提升帮助行业提升研发效率,降低商业化成本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逐步推进,人类对于基因的认识逐步深入,带动了基因功能领域的科学研究,为基因修饰动物模型领域创造了发展空间。在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出现之前,行业内常用ES细胞打靶等技术进行基因编辑,上述技术存在成功率较低、项目周期较长、成本较高等缺点。

CRISPR/Cas9技术作为本行业划时代的主流技术之一,自2012年出现以来,通过大幅缩短模型构建时间和降低构建成本,极大推动了动物模型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是本行业最具发展前景的技术之一。CRISPR基因编辑技术的出现,为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行业拓宽服务领域、降低成本、实现大规模商业化运用提供了契机。行业内公司逐步吸收并优化CRISPR基因编辑技术,通过提升CRIS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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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源重组效率等方面大幅提升了自身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基于CRISPR基因编辑技术的巨大应用前景,科学家在原Cas9核酸酶的基础上,继续发现和发明了其它的编辑系统,如Cas14,Cas13d,ScCas9,xCas9、CasRx、dCas9-ABE,dCas9-CBE等,进一步扩充了CRISPR系统的工具箱,使Cas系统不仅可以作用于DNA,也可以靶向作用于RNA等。未来几年,预计业界仍将针对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优化:1)提高CRISPR系统的精确性,降低脱靶率;2)提高CRISPR系统的重组效率;3)发现新的CRISPR系统,扩展对PAM的识别类型,扩大使用范围;4)开发新的基因治疗方法、疾病检测方法,开拓新的应用场景,从而进一步促进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行业的发展。

3、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关于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五)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中补充披露如下:

发行人以基因修饰技术研发创新为驱动,致力于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解决方案:在定制化模型服务方面,通过ES细胞打靶技术和CRISPR/Cas基因编辑技术的优化,快速、高效地完成模型构建和评价;在标准化模型服务方面,依托于对前沿课题的先导性研究,为自发肿瘤、代谢性疾病、炎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罕见病等领域提供疾病和人源药靶模型。

发行人自2000年成立以来,深耕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市场多年,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及良好的客户基础。凭借丰富的模型品系资源储备,发行人与一批知名的科研客户和工业客户稳定合作,形成了较为领先的行业地位。根据Frost& Sullivan 统计,发行人细分市场占有率及境内公司同行业排名情况如下:

细分市场界定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发行人境内市场排名
定制化模型9.2%第二名
标准化模型(包含普通小鼠模型)2.5%-
模型繁育及饲养服务10.1%第一名

(四)若发行人所处的行业较为小众、未来行业发展空间受限、发行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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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份额占有率不高、与同行业巨头相比存在差距或竞争劣势,请发行人按照重要性原则完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揭示

针对发行人发行人所处的行业较为小众、未来行业发展空间受限的情况,发行人在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提示中补充披露如下:

(三)目前发行人主要业务国内细分市场规模较小,面临未来行业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导致发行人发展空间受限的风险

据GMI数据推算,2019年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全球市场规模约为100亿美元,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国内市场规模约为8亿美元,大小鼠动物模型国内细分市场为26亿元。发行人国内细分市场规模较小。如未来相关产品无法持续发掘新的商业化需求,无法进一步运用到创新药药物发现及药效评价中,无法逐步扩大市场规模,发行人面临主要业务国内细分市场规模较小,行业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导致发展空间受限的风险。

针对发行人市场份额占有率不高、与同行业巨头相比存在差距或竞争劣势的情况,发行人在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提示中补充披露如下:

(四)目前发行人标准化模型收入规模与同行业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未来发行人面临无法缩小上述差距的风险

根据Frost & Sullivan统计,在标准化模型领域,2019年国内市场规模为16亿元人民币,Charles River的境内子公司维通利华该项业务收入规模为2.17亿元人民币,占据13.7%市场份额,居于首位;集萃药康业务收入规模为9,527万元人民币,市场份额为6.0%,位于第二,集萃药康目前累计形成超过16,000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化模型。

2019年,发行人标准化模型营业收入为3,944.77万元,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为2.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累计研发超过6,000种标准化模型,在标准化模型收入规模与累计研发标准化模型数量方面,发行人目前与Charles River的境内子公司维通利华、集萃药康存在一定差距,如发行人在标准化模型领域未来无法实现高速增长,面临无法缩小上述差距、提升市场占有率的风险。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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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过程

针对发行人对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质量、相关数据或排名的出处来源及是否客观权威,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对发行人业务与技术相关信息披露情况、风险提示情况进行充分核查;

2、查阅了发行人引用的行业数据的主要出处,包括泰格医药H股招股说明书、GMI出具的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

3、发行人查阅了GMI、Frost & Sullivan官网,了解GMI、Frost & Sullivan背景信息,对其客观权威性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业务与技术信息披露质量符合科创板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规定,相关数据或排名的出处来源客观权威。

6.2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

问题回复:

发行人已进一步修改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章节披露内容,重点突出“(一)基因编辑通用技术升级迭代风险”、“(二)发行人自身技术研发无法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的风险”、“(三)目前发行人主要业务国内细分市场规模较小,面临未来行业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导致发行人发展空间受限的风险”、“(四)目前发行人标准化模型收入规模与同行业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未来发行人面临无法缩小上述差距的风险”、“(五)发行人与科研机构签署的业务合同存在未盖章情形的风险”、“(六)实施募投项目后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七)部分共有专利未明确约定权利关系的风险”、“(八)实验动物管理风险”等风险因素,删除冗余表述,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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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发行人与集萃药康财务报表主要科目差异及原因

1、原材料科目差异及原因

(1)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科目中不设立“原材料”二级科目,而集萃药康各期末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195.47万元、380.76万元、592.08万元,主要为小鼠饲料、垫料、试剂、耗材等。

两者差异原因主要系原材料采购、领用模式存在差异。

(2)差异原因

根据发行人生产管理特征,未设立原材料仓库,未进行原材料库存储备及集中管理,而是采取根据实际需求即时采购并领用的模式。而集萃药康各期末原材料账面余额较大,应设立“原材料”科目进行列报。

2、生物资产相关科目差异及原因

(1)生物资产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集萃药康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4.70万元、

135.58万元、305.83万元,主要为存栏待售的库存小鼠;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4.97万元、169.69万元和70.64万元,主要系为繁殖小鼠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即养殖种鼠。

发行人未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两公司相关差异原因主要系小鼠生产、销售模式差异所致。

(2)集萃药康小鼠生产、销售模式

根据集萃药康的小鼠生产、销售模式,其“商品化小鼠模型销售”业务中包括各类标准化基因编辑小鼠(即标准化模型)和基础品系小鼠,且相关小鼠涉及以种群方式保有,待订单出现后直接销售的模式,即存栏待售、先产后销。对于该等存栏待售的库存小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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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前述小鼠生产、销售模式,集萃药康为维持存栏待售种群数量,需要保有一定数量的养殖种鼠,专用于生产特定品种的存栏待售小鼠。对于该等养殖种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核算。集萃药康长期保有存栏待售小鼠种群的生产、销售模式,优点在于产品交付周期快(标准化模型可短至7天),缺点在于如果发生对于销售预期的误判,可能导致滞销小鼠及相关业务资源的浪费(因为小鼠作为特殊商品,存栏待售时间较长可能失去使用价值)。

(3)发行人小鼠生产、销售模式

与集萃药康相比,发行人笼位资源较为紧张,因此生产、销售模式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A、发行人不存在存栏待售小鼠,因此不存在消耗性生物资产,亦不存在维持存栏待售种群所需的生殖种鼠(生产性生物资产)

首先,考虑到业务技术含量及产品附加值的情况,发行人不涉及对外销售基础品系小鼠的业务;

其次,发行人在执行标准化小鼠业务过程中,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即在收到客户订单之后,主要通过胚胎复苏等方式,实现标准化小鼠的生产及交付,而不存在维持存栏待售标准化小鼠种群的情况。发行人采用该等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可以最大化利用有限的笼位资源,但缺点是标准化小鼠交付周期偏长,一般在1-2个月,无法满足需求较急的客户群体。

同时,因为未设置存栏待售小鼠种群,发行人亦不存在维持存栏待售种群所需的生殖种鼠(生产性生物资产)。

B、发行人存在少量生殖种鼠,主要用于生产内部领用的基础品系小鼠

根据发行人生产流程,涉及于公共笼位中饲养基础品系小鼠,以满足项目内部领用需求的情况。在基础品系小鼠的生产过程中,为确保生产领用的连续性,在现有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公司保有少量用于生产内部领用的基础品系小鼠的养殖种鼠,该类种鼠未直接被各部门各项目领用,而是以生产仔鼠的形式间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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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各部门各项目。该等生殖种鼠数量较少,占公共笼位涉及小鼠数量的5%以下。

前述生殖种鼠多为在执行日常的基础品系小鼠排产过程中一并生产,相关成本已计入实验动物部历史成本,并分摊入各部门、各项目之生产成本,而未单独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计量和列报。

C、对于前述生殖种鼠,按照生产性生物资产模拟的结果

针对前述用于生产内部领用的基础品系小鼠的养殖种鼠,发行人执行会计处理差异模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生物资产》的规定,自行繁育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包括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各类支出,达到预订生产经营目的前后发生的各类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前述准则对报表进行模拟调整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 2020年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
影响数/比例影响数/比例影响数/比例
资产负债表
存货调整金额-5.49-6.50-10.63
生物性资产调整金额11.0910.9512.70
利润表
主营业务成本调整金额-33.89-34.70-41.84
管理费用调整金额44.3543.8050.81
研发费用调整金额-16.07-13.55-11.05
利润总额影响数 (调增为正,调减为负)5.604.452.07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0.11%0.18%0.13%

注:

假设前提:

(1)养殖种鼠生命周期为6个月,其中资本化时间为2个月,费用化时间为4个月;

(2)养殖种鼠按照4个月时间计提折旧。

根据前述会计处理差异模拟情况,如单独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对于发行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影响均较小,不会涉及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况。

6.4发行人与集萃药康的毛利率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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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十三、/(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3、与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

公司综合毛利率和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集萃药康74.16%66.62%68.24%
昭衍新药51.38%52.09%53.02%
Charles River36.72%36.56%37.07%
可比公司均值54.09%51.76%52.78%
本公司60.34%50.55%44.32%

注:相关数据获取自Wind金融数据库和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逐年提升,分别为44.32%、50.55%、60.34%,2018年至2019年,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的差距逐年缩小,2020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6.25%,主要系发行人产品和服务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且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1)与集萃药康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整体低于集萃药康,其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制造费用较高所致。

发行人与集萃药康制造费用结构存在差异。发行人生产基地多采用租金或动物综合管理服务费形式支付。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租金、动物综合管理服务费合计金额分别为1,361.15万元、1,597.69万元、1,959.40万元。而集萃药康报告期内核心生产基地享受免租,生产基地使用成本低于发行人。

发行人与集萃药康生物资产核算存在差异。发行人不存在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小鼠相关的饲养繁育成本归集至营业成本核算。而集萃药康将繁殖种鼠和存栏待售的库存鼠分别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将生产性生物资产资本化时点后的相关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并将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并未归集至营业成本中。

综上,鉴于前述制造费用结构差异,以及生物资产核算方式差异,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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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较集萃药康更高,毛利率较低。

(2)与其余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2018年-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低于昭衍新药,主要系昭衍新药90%以上收入为临床前CRO服务收入,业务集中度较高,且规模较大,规模效应较本公司更为显著。发行人毛利率整体高于境外上市公司Charles River,主要系公司用工成本较Charles River具有优势,此外Charles River销售的产品主要为低毛利的普通小鼠,故毛利率存在差异。”

6.5库龄匹配性补充说明

关于二轮问询回复“问题11/一、/(一)未结题生产项目的库龄情况,库龄情况同发行人项目实施周期是否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未结题生产项目库龄情况如下: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
金额 (万元)数量 (项)金额 (万元)数量 (项)金额 (万元)数量 (项)
2020年12月31日
定制化模型526.3460475.932120.163
标准化模型117.83317----
模型繁育128.53269----
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304.2224311.833--
其他基因修饰模型技术服务109.5323522.2159.611
合计1,186.441,668109.972929.774
2019年12月31日
定制化模型823.26607165.1730--
标准化模型67.96177----
模型繁育100.15152----
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213.8713612.352--
其他基因修饰模型技术服务82.2812312.232--
其他业务收入12.2624----
合计1,299.781,219189.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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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
定制化模型1,277.1055069.771013.691
标准化模型60.52154----
模型繁育152.89147----
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129.717310.051--
其他基因修饰模型技术服务88.20125----
模型购销业务50.0614----
其他业务收入16.093----
合计1,774.571,06679.821113.691

”由于自然繁育业务和饲养服务为周期性结算业务,报告期各期末不形成存货余额,上述表格中“模型繁育”业务仅包括SPF净化和辅助生殖繁育(IVF)存货期末余额。各类细分业务的大致项目实施周期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项目实施周期
定制化模型6-8个月
标准化模型1-2个月
模型繁育-SPF2-3个月
模型繁育-IVF3-4个月
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3-9个月
其他基因修饰模型技术服务2-6个月
模型购销业务不适用
其他业务收入不适用

注:模型购销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为成品销售,不涉及生产过程。

标准化模型、模型繁育中的SPF和IVF业务项目实施周期通常较短,因此库龄较短,基本为一年以内。定制化模型和部分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报告期内存在少量定制化模型和药效评价及表型分析项目制备难度较大、验证分析周期较长,公司根据定制策略或实验方案需多次重复模型构建、饲养繁育、品系验证和分析测试等过程,直至完成项目目标为止,所需周期较长,因此存货未结题项目期末余额较大,且存在部分一年以上的存货未结题项目。

8-1-3-100

其他基因修饰模型技术服务中存在部分实施周期较长的细胞系构建、线虫实验(通常为4-6个月),因此存货未结题项目期末余额较大,且存在部分一年以上的存货未结题项目。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多数未结题项目库龄在一年以内,同发行人项目实施周期相匹配。少量项目由于难度较大、实施周期较长,存在库龄在一年以上的情况。

6.6存货盘点程序

(一)盘点方案设计

1、了解公司存货相关情况

(1)了解公司生产基地分布情况、笼位分布情况、各部门分布情况、期末存货-未结题项目分布情况。具体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基地区域编号饲养动物级别使用部门
金科路ASPF工业客户部、订单生产部
BSPF订单生产部
C清洁级实验动物部
DSPF实验动物部
USPF科学与技术研究部
哈雷路ESPF实验动物部
FSPF实验动物部
S次清洁级实验动物部
W清洁级工业客户部
410临时放置科学与技术研究部
半夏路HSPF模型研发部
KSPF模型研发部、订单生产部、实验动物部
MSPF订单生产部
NSPF订单生产部
PSPF订单生产部
辅楼(Q)临时放置快速繁育部

(2)了解公司项目管理方式,现场观察公司的笼卡登记情况,每个笼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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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均有笼卡,笼卡登记项目号、小鼠基因型等信息。

8-1-3-102

2、存货盘点样本的确定

各区域笼位进行重要性分级,并据此制定盘点计划,具体分级情况如下:

基地区域编号分级盘点方式在使用 笼位数量盘点笼位数量盘点笼位 数量比例在执行 项目数量盘点项目数量盘点项目 数量比例
金科路A一级全盘3,0773,077100.00%534534100.00%
B一级全盘9,7569,756100.00%580580100.00%
C三级替代程序------
D三级替代程序------
U二级抽盘1,05570767.01%1778447.18%
哈雷路E三级替代程序------
F三级替代程序------
S三级替代程序------
W二级抽盘6060100.00%2222100.00%
410二级抽盘6969100.00%6464100.00%
半夏路H一级全盘7,7467,65998.88%82779796.37%
K一级全盘10,0329,95699.24%98196698.47%
M一级全盘3,6333,633100.00%276276100.00%
N一级全盘3,0973,097100.00%253253100.00%
P一级全盘3,7123,712100.00%31831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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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楼(Q)二级抽盘1,14281771.54%1065350.00%
合计43,37942,54398.07%4,1383,94795.37%

注:分别标准如下:

盘点范围包括盘点日在使用的生产、研发项目所占用的笼位。一级分类:执行存货项目数量较多,占用笼位资源较多,执行全盘程序。二级分类:执行存货项目数量较少,占用笼位资源较少,执行抽盘程序。三级分类:期末无存货余额,所执行项目小鼠种源来源于客户,公司无保留冻存样本,为保障动物房环境清洁,避免污染风险,中介机构未能实施现场监盘程序,改为查询实时监控,并由动物房实验员按要求提供项目小鼠笼位情况和笼卡信息相关照片。U区域3各项目、K区域15个项目由于盘点日处于细胞构建、囊胚注射、受精卵注射、胚胎复苏等状态,未执行盘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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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盘点方式

(1)盘点当天从系统打印出各部门项目清单。

(2)盘点时记录每个项目所占笼位数,并观察笼盒中小鼠状态,与部门提供的期末项目笼位数量清单核对,检查笼位卡片项目编号与清单项目编号是否一致,并抽选部分项目,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基因型和基因修饰结果是否与项目合同内容约定一致。

(二)存货监盘结果

1、盘点比例

期末已执行盘点程序的生产项目金额合计占2020年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为

95.60%,期末未执行盘点的生产项目占2020年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为4.40%,系处于细胞构建、囊胚注射、受精卵注射、胚胎复苏等状态,不可实施常规盘点程序。未盘点生产项目报告期各期末金额较小,通过检查期后结转销售成本的情况,结果无异常。

2、三方检测

随机抽取2020年期末存货中100个项目进行基因修饰阳性鉴定(目标片段基因是否修饰成功),并在前述样本中选择10个项目进行基因型检测(全序列基因型信息),三方检测机构(北京擎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苏州金唯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结果正常,修饰鉴定结果和基因型鉴定与预期结果一致,基因修饰阳性鉴定项目期末余额占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为13.76%,基因型检测项目期末余额占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为2.45%。

8-1-3-105

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8-1-3-106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董事长签字:

费俭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3-107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字:

费俭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3-108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子慧 陈亚聪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3-109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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