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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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6 月 12日上午 9: 00 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218,972,11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352,000,000 股的 62.21%,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副董事长毛丽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宫香基律师、孙爱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218,972,1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康桥律师事务所宫香基律师、孙爱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