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更正的意见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
报告更正的意见
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同意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错误信息进行更正。上述信息错误虽未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但给投资者阅读定期报告带来了不便。董事会及管理层应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签署页见下页】
报告更正的意见
【本页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意见》签署页】
陈俊铭
陈 亮
杨 飞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