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经纬辉开股票代码:300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207H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保利国际广场T1座30层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经纬辉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报告书中具体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上市公司、经纬辉开 | 指 |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经纬辉开3,070,000股股份,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出售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王晔 |
注册地 | 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207H室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保利国际广场T1座30层 |
认缴出资额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10日 |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2MA1MCLQ4X5 |
经营范围 |
主要股东 | 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位 | 国籍 |
1 | 王晔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2 | 解斯淇 | 女 | 监事 | 中国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自身经营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经纬辉开2021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44,7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89,56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经纬辉开股份 26,187,717股,占总股本的5.638%。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数为:3,07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66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经纬辉开股份23,117,717股,占总股本的4.97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 年7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经纬辉开3,070,000股,占经纬辉开总股本的 0.661%,减持单价为8.43元/股(不含交易佣金及税费)。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经纬辉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经纬辉开股份26,187,717股,占总股本的5.6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经纬辉开股份23,117,717股,占总股本的4.97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第五节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经纬辉开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经纬辉开发送《关于丰瑞嘉华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即2021年5月27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44,7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89,56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详见公司2021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1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1/6/21 | 10.50 | 240,000 | 0.052% |
集中竞价 | 2021/6/22 | 10.00 | 168,000 | 0.036% | |
集中竞价 | 2021/6/23 | 9.53 | 4,236,783 | 0.912% | |
合计 | - | - | 4,644,783 | 1.000% |
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减持公司4,644,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7)。
除此之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经纬辉开股份的情况。
不含交易佣金及税费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韩贵璐
3、联系电话:022-28572588,855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晔
2021年7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仅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晔
2021年7月1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天津市 |
股票简称 | 经纬辉开 | 股票代码 | 30012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207H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数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有□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有□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26,187,717万股 持股比例: 5.63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070,000股 变动比例:0.661% 持股数量: 23,117,717股 持股比例:4.97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有√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有√ 否□ |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晔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