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2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详情参见2021-1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