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13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19 | - | 2021/7/20 | 2021/7/20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19 | - | 2021/7/20 | 2021/7/20 |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1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的,根据《关于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17元,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进行派发。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13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293156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