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
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9议案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出席现场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或在会议登记时说明。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
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上海市健康码“随申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20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0日
至2021年7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2、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变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议案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自“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变更为“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该修订稿与2021年1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对比,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章节 | 修订位置 | 修订内容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更新了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和审批程序 |
更新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 ||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更新了办公地址 |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更新了相关行业数据 | |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更新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了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和审核进展 | |
第二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更新了相关行业数据、公司营业收入数据及研发团队人员数量 |
更新了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高端硅片研发与先进制造项目的审批或备案事项 | ||
更新了300mm高端硅基材料研发中试项目的审批或备案事项 | ||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 | 更新了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 更新了公司2020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
第五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更新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主要假设以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议案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会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任凯先生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安排原因,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由于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提名郝一阳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审查,郝一阳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简历请参见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郝一阳先生郝一阳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历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投资三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