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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讯: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0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

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持本公司股份7,113,2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3%)可能在近期因司法强制执行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62,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7月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的《关于本人股票存在被平仓风险的函》,获悉其于2021年7月9日接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下属营业部通知,“我营业部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要求将对吴光胜在我营业部融资融券账户内的证券代码为000687的186.28万股*ST华讯证券予以强制出售,同时冻结您的资金账户。”该强制执行的主要原因为,上述融资融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多次低于平仓线后,吴光胜先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维持担保比例,拖欠申万宏源融资资金,申万宏源对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吴光胜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吴光胜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113,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

二、本次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归还申万宏源融资借款;

2、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来源:竞价增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吴光胜先生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来自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的部分股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3、本次可能被动减持数量和比例:可能被动减持不超过1,862,800股,约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的26.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4%;

4、减持价格区间:由申万宏源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等方式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2020年3月24日公司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持本公司股份7,993,2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4%)可能在近期因触碰平仓线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42,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80%)。2020年3月25日,吴光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被动减持880,000股。

吴光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股东可能被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吴光胜合计持有股份7,113,2480.935,250,4480.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75,4120.411,312,612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3,937,8360.523,937,8360.52

截至2021年7月8日,吴光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113,248股,占公司股本

0.93%,其中限售股3,937,83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5.36%,占公司股本

0.52%;被质押股份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0.29%,占公司股本

0.65%;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5,250,44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3.81%,占公司股本0.69%。

四、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

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动减持股份数量较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1]1号),河北证监局拟对本公司及有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光胜先生涉嫌违法行为拟被实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因公司及吴光胜先生无法控制本次减持行为,本次被动减持存在无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执行的风险;

2、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因公司及吴光胜先生无法控制本次减持行为,本次被动减持存在无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备案并予以公告”执行的风险;存在在公司定期报告、定期报告预告等窗口期被动减持的风险;

3、吴光胜先生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根据股份变动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吴光胜先生《关于本人股票存在被平仓风险的函》。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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