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征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9日,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潍坊市人才科创小镇片区非住宅建筑物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奎文区人民政府签订《潍坊市人才科创小镇片区非住宅建筑物货币补偿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签订<潍坊市人才科创小镇片区非住宅建筑物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北苑街道办事处签订了上述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征迁补偿款的80%,共计3,680.15万元。
依协议约定,剩余补偿款920.04万元,将待地上附着物腾空并完成房产、地产到主管部门注销手续后予以拨付。
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对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