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董事会成员李东生、沈浩平、安艳清、张长旭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