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1年3月16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信聿”)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信聿《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该股东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678,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2021年7月8日总股本比例(%) |
北京信聿 | 集中竞价 | 2021.04.15 – 2021.04.19 | 20.44 | 7,885,825 | 0.78 |
大宗交易 | 2021.04.16 – 2021.04.21 | 18.51 | 8,793,000 | 0.87 | |
合 计 | 16,678,825 | 1.66 |
北京信聿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18年6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形成,减持均价为20.44元/股。
2、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 本次减持后 | ||
股数(股) | 占2021年3月12日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2021年7月8日总股本比例(%) | ||
北京信聿 | 合计持有股份 | 155,043,272 | 14.80 | 113,577,338 | 11.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591,943 | 7.69 | 113,577,338 | 11.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451,329 | 7.11 | - | - | |
合 计 | 155,043,272 | 14.80 | 113,577,338 | 11.28 |
注:①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不断增加,北京信聿持股比例持续被稀释。
②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2021年6月23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完成,北京信聿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24,787,109股(股份性质为限售股)。
③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约定,2021年6月29日,北京信聿持有的限售股份49,664,220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截至2021年7月8日,北京信聿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678,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6%;剩余持有公司股份113,577,3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8%,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信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北京信聿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信聿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
格等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信聿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