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77 证券简称:长生1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华辉 |
设立日期 | 2000年5月19日 |
注册资本 | 6,696,671,674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
邮编 | 350003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主要业务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7年6月26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有效期至2017年8月16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158159898D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 控股股东为福建省财政厅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 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财政厅 | |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 否 |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名称 |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1年7月7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直接持股0股,占比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166,862,400股,占比17.14% | 直接持股166,862,400股,占比17.14%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比2.06%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6,862,400股,占比15.08%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 | 无 | 不适用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济组织填写)
权益(拟)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2021年7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法院执行裁定,因执行法院裁定增持挂牌公司166,862,40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0%变为17.14%。 |
(二)权益变动目的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执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1执166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1执166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