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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0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

项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投资额的募投项目情况: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593.56万元将“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由5,186.53万元增加至55,780.09万元;同时该项目实施周期拟由3年调整至6年;实施主体拟新增公司子公司福州福昕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昕网络”)、北京福昕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互联”),实施地点拟新增斯洛伐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涉及募集资金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204.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1,901,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5,422,606.33元

(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6,478,593.6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总 投资额募集资金 投资额
1PDF产品研发及升级项目福昕软件、福昕美国、福昕欧洲17,132.0417,132.04
2文档智能云服务项目福昕软件、福昕美国、福昕欧洲15,276.4115,276.41
3前沿文档技术研发项目福昕软件3,141.453,141.45
4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福昕软件、福昕美国、福昕欧洲5,186.535,186.53
合计40,736.4340,736.43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福昕美国增资人民币20,259.0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222万元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以及使用超募资金65,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调整的募投项目为“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根据《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结合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该项目本次审议增加投资额、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前,原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项目备案情况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主体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5,186.535,186.53闽工信备【2019】A010114号中国(包含福州、北京、合肥、南京、深圳、成都和西安)、美国、德国、爱尔兰、英国和法国福昕软件、福昕美国、福昕欧洲
原投资计划增加投资额后计划备注
项目金额 (万元)实施 周期项目金额 (万元)实施 周期
基础投资及配套689.033年基础投资及配套1,844.676年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额1,155.64万元
人员费用3,347.50人员费用12,136.59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额8,789.09万元
品牌营销费1,150.00品牌营销费41,798.83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额40,648.83万元
合计5,186.53/合计55,780.09/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额50,593.56万元

产品中,为用户提供覆盖整个PDF文档生命周期的软件产品与解决方案。但相比于主要竞争对手,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影响力相对较弱。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强化国际市场竞争优势,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以保证核心业务持续发展,公司拟进一步增强品牌建设、市场推广、客户服务等方面的投入。

本次增加投资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加大对“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公司拟建立专门负责品牌维护和建设团队,结合线上、线下同步在国内外进行品牌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市场推广渠道和营销活动,升级客户服务中心服务品质和技能,构建覆盖全球主要软件市场的营销网络和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客户粘性,拓宽潜在客户对公司产品了解和使用,扩大公司和产品在各区域市场的知名度,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展,公司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1、新增实施主体情况:本次拟新增子公司福昕网络、福昕互联为“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增资或股东借款等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成立时间持股情况
福昕网络福州4,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6月19日福昕软件持有100%股权
福昕互联福州1,136万元人民币2018年8月15日福昕软件持有88.03%股权

2、新增实施地点情况:福昕欧洲在斯洛伐克新设立了分公司,为了充分利用研发资源,实现跨区域的协同合作,项目的实施地点拟增加斯洛伐克。

上述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后 实施主体变更后 实施地点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福昕软件、福昕美国、福昕欧洲、福昕网络、福昕互联

(四)风险因素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该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等的风险。

2、本次增加“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由于营销活动及品牌建设需要长期的投入,对于营业收入的作用存在一定滞后性,且营业收入还受到市场变化、竞争条件变化以及技术更新等方面多种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整体经营成果短期内存在一定下降的风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自身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和实际情况,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审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后的募集

资金管理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公司将通过增资或股东借款的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并于相关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本次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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