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7月9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