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1-03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5日 13点30分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3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060 | 海信视像 | 2021/7/8 |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第二步:现场登记请股东或其代理人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3:00-13:30)办理现场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现场登记,以便验证入场: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部门: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三)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