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

sh600981
2025-08-21 15:00:03
3.210
-0.05 (-1.53%)
昨收盘:3.260今开盘:3.250最高价:3.260最低价:3.190
成交额:93886929.000成交量:292271买入价:3.200卖出价:3.210
买一量:1562买一价:3.200卖一量:107卖一价:3.210
汇鸿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IGHHOPE INTERNATIONAL GROUP CORPORATION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14:30会议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述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三、会议审议议案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

五、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六、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律师宣读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条件确定发言人员,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相关;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根据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七、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审议1号议案。

八、表决办法:

1、本次股东大会为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股东(股东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在表决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并在相应空格打“√”,不符合此规定的视为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现场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工作人员,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统计,并由律师当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青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经公司股东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叶炳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上述人选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审议。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简历:

杨青峰先生,1974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江苏舜天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总裁助理;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兼舜天股份公司董事长,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总裁、党委副书记。杨青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炳华先生,1983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法务经理。现任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公司律师。

叶炳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兴证资管担任合规风控部门副总经理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