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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7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6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定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2:3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单独直接持有公司23.07%股份的股东、董事长李平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递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原对应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李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07%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审议《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议案1-3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修订稿)》。

三、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五)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7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学礼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8793012联系传真:010-88799850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邮政编码:100144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353 。

2. 投票简称:东土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 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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