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李平先生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首次披露了相关内容。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决定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单独直接持有公司23.07%股份的股东、董事长李平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递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原对应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