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61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及“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1、2021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0.5亿元; 3、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0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 | 1、2022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6.5亿元;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2亿元; 3、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3亿元。 |
第三个归属期 | 1、2023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9亿元;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3、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7亿元。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于2021年10月31日前授予,含2021年10月31日) | 第一个归属期 | 1、2021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0.5亿元; 3、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0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 | 1、2022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6.5亿元;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2亿元; 3、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3亿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1、2023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9亿元;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3、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7亿元。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于2021年10月31日后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1、2022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6.5亿元;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2亿元; 3、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3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 | 1、2023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9亿元;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3、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7亿元。 |
注:1.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指适用于工业、防务各种场景的以太网交换机产品。
2.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包括:边缘通用控制器、智能交通边缘服务器、电力服务器产品等工业控制边缘计算产品和
配套服务,以及Intewell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MaVIEW工业控制编程平台等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
3.上述“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公司营业收入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各考核年度均包含3个业绩目标,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目标达成数量(A)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如下表所示:
业绩目标达成数量(A) | A≥2 | A=1 | A=0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100% | 60% | 0% |
若公司层面当年业绩指标考核达成2个及以上,则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公司层面当年业绩指标达成1个,则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60%;若公司层面当年业绩考核指标全部未完成,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修订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1、2021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0.5亿元; 3、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0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 | 1、2022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6.5亿元;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2亿元; 3、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3亿元。 |
第三个归属期 | 1、2023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9亿元;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3、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7亿元。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于2021年10月31日前授予,含2021年10月31日) | 第一个归属期 | 1、2021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0.5亿元; 3、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0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 | 1、2022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6.5亿元;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2亿元; 3、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3亿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1、2023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9亿元;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3、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7亿元。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于2021年10月31日后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1、2022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6.5亿元;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2亿元; 3、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3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 | 1、2023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9亿元;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不低于5亿元; 3、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17亿元。 |
注:1.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指适用于工业、防务各种场景的以太网交换机产品。
2.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包括:边缘通用控制器、智能交通边缘服务器、电力服务器产品等工业控制边缘计算产品和配套服务,以及Intewell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MaVIEW工业控制编程平台等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
3.上述“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收入额”、“公司营业收入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各考核年度均包含3个业绩目标,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目标达成数量(A)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如下表所示:
业绩目标达成数量(A) | A≥2 | A=1 | A=0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100% | 60% | 0% |
若公司层面当年业绩指标考核达成2个及以上,则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公司层面当年业绩指标达成1个,则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60%;若公司层面当年业绩考核指标全部未完成,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若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业绩目标达成数量(A)中,必须包含对应归属期当年第3类业绩指标“公司营业收入额”达成条件,方可按照上述规定比例进行归属。若对应归属期当年第3类业绩指标“公司营业收入额”未达成,则上述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同样需遵守上述规定。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与上述表述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修订更新后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