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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优秀员工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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