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提示:
1、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公司与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认购方”)签署《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生物控股以现金金额认购上市公司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3,157,895股(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生物控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为生物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发行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
3、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生物控股持有公司10.86%的股份,张翀宇、张竞父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57%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额实施后,生物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
15.59%的股份,张翀宇、张竞父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17.22%的股份。此外,公司将调整董事会成员构成,届时由张翀宇、张竞父女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的董事人数将达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及收购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7月7日,生物股份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生物控股签署《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23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认购方的基本情况
生物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0720125864X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1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赵红霞 |
成立日期: | 2000年6月15日 |
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管委会总部基地大楼307室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制品行业、种植业、养殖业的投资;生物制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专利技术开发,咨询,转让 |
张兴民、温利民、徐宪明、田禾4位自然人
生物股份
张翀宇张竞
生物控股
51.93%9.07%39.00%
1.65%
10.86%0.07%
二、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额实施后,生物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15.59%的股份,张翀
宇、张竞父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17.22%的股份。此外,公司将调整董事会成员构成,届时由张翀宇、张竞父女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的董事人数将达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生物控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生物控股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并且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上述事项若最终达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此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生物控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