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公司拟参股设立证券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投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能够对公司金融业务和经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交易过程中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对公司独立运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构成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
3、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顾益明先生、顾龙棣先生、鲁崇明先生、顾佳先生四人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参股设立证券公司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独立董事:
戚爱华
独立董事:
顾建平
独立董事:
李圣学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