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翁明合持有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翁明合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01.4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0.7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翁明合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公司于2021年0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本次权益变动前,翁明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6.8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近日,公司收到翁明合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报告书》。2021年07月06日,翁明合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52万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15万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本次权益变动后,翁明合持有的公司股份从796.817万股减少至700.147万股,持股比例由5.29%降至4.65%,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翁明合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6日 | 24.83 | 24.52 | 0.16 |
大宗交易 | 2021年7月6日 | 22.17 | 72.15 | 0.48 | |
合计 | 96.67 | 0.64 |
2、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
翁明合 | 合计持有股份 | 796.817 | 5.29 | 700.147 | 4.65 | |
其中 | 无限售条件股 | 796.817 | 5.29 | 700.147 | 4.65 | |
有限售条件股 | 0 | 0 | 0 | 0 |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翁明合 |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5、如果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本人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尽可能避免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翁明合先生严格遵守前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翁明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1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翁明合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翁明合先生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翁明合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