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6 月9 日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该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2011 年6月9 日A32 版。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该公告两处数据有误。现就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公告第三部分投资标的资产状况中“ 2010 年实现净利润379.9万元”,应为:“2010 年实现净利润‐379.92 万元”。 2、公告第三部分投资标的资产状况中 “2011 年1‐2 月实现净利润80.7 万元”,应为:“2011 年1‐2 月实现净利润‐80.75 万元”。 上述更正不影响董事会表决结果。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公告》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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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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