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
公司根据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须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结果。
二、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1名激励对象因免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结果。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马时亨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