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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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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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5日,2.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4.63元。

七、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2199号

咨询联系人:尹雪峰

咨询电话:021-37586500-8818

传真电话:021-37586766

八、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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